四部委規定售票服務費累計不得超過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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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3日 06:50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春運期間倒賣車票違法行為猖獗,鐵道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四部委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明確界定了倒賣車票違法犯罪行為,這也為鐵路公安機關依法打擊倒賣車票行為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我國《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雖然明確規定,倒賣車票屬于犯罪和違法行為,但是對于倒賣車票的行為特征沒有做明確的界定,在執行中有一定的難度。
這次四部委發出的通知,不僅界定和明確了倒賣車票的行為特征,還劃定了鐵路、工商、物價、公安等部門的管轄和職責。 鐵道部公安局副局長魏玉增說,這次四部委通知明確規定,鐵路的送票費、異地售票手續費、代售點的售票服務費是5元錢,不能重復收費,凡是超過5元的,都屬于違法加價。 魏玉增說,這次四部委的文件實際上是一個政策性的規定,也是對法的一種補充,隨著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打擊倒賣車票違法犯罪的行為將會在法制軌道里正常運行。 法律的具體化、細化是法律實施的重要基礎,但在我國的諸多法規中存在制定標準過寬、過泛的現象,致使執法人員和公民無法判定侵權者的行為性質。本次四部委對火車售票部門的送票價格及手續費進行了明確的法規界定,對于保護合法經營、打擊非法收費、維護公民權益起到了積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