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報信陽訊 春節前后,信陽市區部分公交車遇到雪天便擅自漲價,將票價由原來的1元/人上漲到1.5元/人。一時間,公交車隨意漲價成了信陽市民關注的話題,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昨天上午,信陽市物價管理辦公室向信陽市公交總公司發出罰款10萬元的事先告知書。據悉,這是該市物價部門對公交行業處以的最高一筆罰單。
第一次漲價始于1月18日信陽的第一場大雪,“部分線路的公交車連續7天將票價由
原來的1元/人上漲到1.5元/人,市民投訴電話不斷。”信陽市物價管理辦公室舉報中心孫主任介紹說,在此期間,該中心共接到投訴百余起,其中,有70%是投訴信陽市1路、2路、3路、6路、9路公交車遇雨雪天氣漲價的,有的還把電話打進了市長熱線。
1月26日,信陽市物價管理辦公室針對信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價格違法行為,作出責令立即改正,并罰款25000元的決定,但公交總公司不予理睬。
2月5日,信陽又降中雪,信陽市公交車再次漲價;2月6日天氣放晴,路面也無積雪,公交車依然不恢復原票價。2月7日,信陽市物價管理辦公室調查取證后,于昨天給公交總公司發出罰款10萬元的事先告知書。
對公交車擅自漲價的問題,信陽市公交總公司辦公室主任王信生說,部分公交車是職工集資購買的,現在油價飆升,車在雪路上跑得慢,還特費油,光油料成本就增了一倍,因此部分車主考慮到成本,擅自漲價。“但前天票價已經恢復正常了。”王主任說。
物價管理部門認為,即使車票需要漲價,也要經過價格聽證等程序,否則就是價格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