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柳州訊(記者何繼權 通訊員韋納新)昨日,柳州市柳南區檢察院對一起銷售假煙案的犯罪嫌疑人王圍城、黃蔚批捕。其涉嫌罪名為“銷售偽劣產品罪”,這在柳州市還是首例。
22歲的王圍城是福建省詔安縣秀篆鎮頂安村人,暫住柳州市金山麗園內。他利用暫住處作為銷售假煙的“大本營”,專門從廣州購進假煙,然后源源不斷地批發給市內的煙販
。其父王華謙(在逃)則呆在廣州,負責向一個叫覃小東(在逃)的人購買假煙,經精心偽裝后把假煙托運到柳州。王圍城收到假煙后,把它們藏在自己租用的車庫內,然后聯系煙販,由對方來取貨,或者直接將假煙送到客戶住處或門面。銷售假煙所得,王圍城全部匯給在廣州的父親。據其歸案后稱,他們父子倆從2005年6月起就一直做這樣的非法生意。
今年1月2日,王圍城在送貨途中,被柳州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查獲。當天他所運送的150條紅河、玉溪等品牌的香煙,經鑒定全部為假煙。這些香煙,全部是送到一個叫黃蔚的煙販家中的。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順藤摸瓜,在民鑫小區黃蔚家中查獲20多種品牌的假煙達670余條,以及各種銷售記賬單據一批。據調查,黃蔚從王圍城處購買假煙后,也做起了轉手批發生意,把它們賣給市場煙販,以及書報亭、網吧等處。僅在2005年11月19日至2006年1月2日,一個多月時間里,黃蔚賣給一個姓周的煙販各種假煙,金額就達6.262萬元。
據經手此案的檢察官介紹,以前抓獲銷售假煙的不法分子,一般以非法經營論處,主要是因為很難對其銷售偽劣產品的過程取證。比如說,有的人運送假煙被查獲后,聲稱自己是打工仔,不知情;有的煙販被查出假煙后,也不愿說上家是誰;或者因為其銷售數額沒有達到定罪標準,等等。而這次查獲的案子,上家、下家齊全,還有各種銷售單據的記錄,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所以,檢察部門首次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對王圍城和黃蔚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