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放制湯圓設備“烘托氣氛” 從別處進貨標上“自制” 每公斤進價5.6元賣價13.6元
標簽上寫著“自制”的湯圓根本不是出于超市工作人員之手,一旁擺放的制湯圓設備只是為了做樣子……昨日,執法人員在對沈陽市家樂福北站店檢查時意外發現了這一驚人內幕。
“三無”禮盒要收成本費
昨天,記者來到家樂福北站店,顯眼的位置上擺放著各式“自制”湯圓,銷售人員說只要買15元的湯圓,就可以免費獲贈一個禮品盒。但當電子秤顯示“13.4元”時,銷售人員就把湯圓封口裝盒了,并在禮盒口貼上15元的價簽。
“不是15元嗎?”記者問。該銷售人員表示,差額是禮品盒成本錢。記者還發現禮盒上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等均為空白。
于是記者將這種情況舉報給沈陽市衛生監督所,也由此發現了一個驚人的內幕。
執法部門責令其整改
沈陽市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在對家樂福檢查時發現,所謂的“自制”湯圓、元宵,根本不是出于超市工作人員之手,而是家樂福從沈陽、錦州兩個食品公司進的。
生鮮部鄭經理承認,現場的制湯圓設備是為了烘托氣氛擺的樣子,而禮盒的二次加價則是考慮了成本問題。
記者還看到,在柜臺一側貼的“散裝食品標簽”上,生產廠家一欄標著“家樂福北站店”,廠址也是超市的地址,而元宵、湯圓的標簽上也赫然寫著“自制”。
執法人員當即責令家樂福超市整改,消除促銷牌和產品標識上“自制”字樣,并要求在外包裝禮盒上標注清楚生產日期、保質期和生產廠家名稱。
消費者青睞“自制”
就在執法人員在家樂福檢查時,仍不時有消費者在挑選“自制”元宵和湯圓。
“自制的元宵新鮮,應該比速凍的好吃。”一位中年女士對記者說。這似乎解釋了家樂福為何喜歡用“自制”品牌撐門面。
為家樂福北站店提供“自制”湯圓的廠家陳經理坦言,他們都是以5.6元/公斤的價格進到賣場里的,但記者昨天買的同款產品卻達到了13.6元/公斤,每公斤居然漲了8元錢!
消費者有權去退貨
遼寧鼎泰律師事務所楊功涵律師表示,經營者不能做出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家樂福這種行為欺騙了消費者,消費者有權到超市退貨,并要求超市方做出不超過商品價格一倍的賠償。
晨報提醒:合格的元宵食品標簽上應注明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凈含量等項目。
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如若發現超保質期、變質等有問題的元宵,可以撥打12315舉報。
(編輯:譚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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