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公安部召開2006年公安機關基層基礎建設年發布會,新聞發言人武和平透露了刑事案件偵破費用的一組數據:“一起一般的刑事案件在追逃過程當中,需要支付人力、物力平均至少要1萬元左右。”稍大的刑事案件的偵破費用都要在10萬元以上,“甚至上百萬、數百萬”。
公安部將2006年確定為“基層基礎建設年”,建設時間將持續3年。“基層基礎建設
年”將實現五個目標:在領導精力、人財物的投入上向基層基礎傾斜,建立落實基層所隊公用經費保障制度和民警福利待遇保障制度;警力下沉,最終達到基層所隊實有警力要占到所在公安機關或部門、警種總警力的85%以上;抓好基層所隊領導班子建設,縣級公安機關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必須有基層所隊所長隊長的工作經歷;提高素質建設,各地公安機關和各部門、各警種要對所屬的基層所隊民警每年統籌組織一次不少于15天的集中訓練;規范管理,統一派出所外觀標識、統一派出所建筑外觀形象、統一警用車輛外觀制式。
目前,我國各基層辦案機關中,由于財政水平不同,中西部部分地區經費緊張,不僅無法保證民警的醫療等生活基本需求,甚至民警手里有報銷單都報不了,對破案追逃的效率造成了影響。因此,保證基層公用經費的保障是“基層基礎建設年”一個重要的建設目標。武和平說,“我們過去經常向大家說破案多少起,但是在追逃過程當中,需要支付人力、物力,比如人吃馬喂、出門都要錢,大一點兒的案子要七八萬元左右,更大一點的案子要十幾萬元,甚至幾百萬元。”2005年,全國共立刑事案件464.8萬起,如果按照每起1萬元的偵破成本粗略計算,破案費用一年可達數百億。記者了解到,即使在北京,警察在外出追逃時衣食住行也都相當節省。2005年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警方先后6次遠赴內蒙古、河北等地,外出交通都是火車的硬座或者長途公共汽車。目前經費緊張的情況正在緩解,有關部門加大了公安機關的辦案經費保障,特別是拿出專款向中西部進行傾斜。
“基層基礎建設年”另一個重要的建設目標就是警力下沉,最終達到基層所隊實有警力要占到所在公安機關或部門、警種總警力的85%以上。武和平表示,犯罪往往發生在半夜,而這個時候警力比較少,目前公安機關的作息時間不利于打擊犯罪,百分之五十的基層警力解決了老百姓需要解決的百分之七八十的問題。現在的警力是個水桶狀,機關到基層配置的力量差不多。這與理想狀態的金字塔形結構相差很遠,因此要精簡機關,通過改革解決人員配置不合理的情況。武和平介紹,全國現在共有49萬多名警察,一線警員與機關警員的比例幾乎各占一半。在今后3年的時間里,全國約有17萬多名機關民警要從辦公室走向基層一線崗位。(編輯:王彥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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