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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出臺工作備忘錄 高管報酬總額須逐一披露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7日 14:38 中國消費網

  上交所一個月連出四個工作備忘錄

  中國證監會根據新《證券法》要求修訂的“新年報準則”已經開始實行,上證所為此一個月內連續出臺了四個年報工作備忘錄,對新年報準則作出解釋,以幫助上市公司正確理解和執行。

  備忘錄表示,監事、高管也須對年報真實性作出聲明,上市公司可以在年度報告結尾處單辟一頁,整理好書面確認意見,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簽字;如有不同意見的,可在簽字后注明其不同意見或者對年報內容有所保留之處及理由。

  同時,要求上市公司根據其在2005年12月31日是否完成股改(以帶G復牌為準),按不同的格式披露股份變動情況。

  已完成股改公司應當披露前10名股東中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股份的限售條件。

  關于高級管理人員報酬情況,備忘錄要求公司披露每一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報告期內的報酬總額,同時還需披露其在股東單位和其他單位的任職或兼職情況。

  披露其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時,應注明是稅前報酬還是稅后報酬。(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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