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消費 > 正文
 

違規律師宣布停業被記大過 富士施樂緘口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7日 08:53 中國消費網

  因涉嫌富士施樂實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下稱“富士施樂”)天津合同爭議仲裁案違規,律師張德才已被其所在的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宣布停業,并被行政記大過。

  而截至昨日,富士施樂、天津仲裁委員會仍沒有傳出對違規人員陳振偉、戚姓仲裁員的處理消息。

  三點處理決定

  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虹環1月27日對《第一財經日報》透露,本報1月17日刊發《富士施樂身陷“賄賂門”》之后,該律師事務所立即“向相關各方進行了詳細調查”。

  劉虹環代表該律師事務所給本報提交了一份正式的函件。函件稱:“調查結果表明,張德才律師曾與該案仲裁員于仲裁庭外會面,且該行為未事先得到富士施樂實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及我事務所的授權或同意。同時,在該事件過程中不存在賄賂情節,亦未從結果上影響相關仲裁案的最終裁決。”

  函件稱:“我事務所認為,無論以何種理由,張德才律師在代理仲裁案期間,與相關仲裁員于仲裁庭外會面的行為,違反了我事務所律師執業規范,屬嚴重違紀行為。”

  這份函件還宣布對張德才律師的三點處理決定:立即停止張德才律師以我事務所名義執業;給予張德才律師行政記大過處分;對于張德才律師的違紀行為予以所內公開譴責,并責成其作出深刻反省與檢討。

  “我們已經將上述處理決定通報給北京市律師協會、北京市司法局和天津仲裁委員會。”劉虹環表示,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也“將引以為戒,對全體律師加強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

  會面仍存疑點

  不過,該函件并沒有就讀者關心的有關問題進行回答,包括張德才為何要見戚姓仲裁員,這次私下會面到底有沒有影響仲裁案的最終裁決。

  據函件稱,張德才律師與該案仲裁員會面,此行為未事先得到富士施樂的授權或同意。但據《第一財經日報》掌握的情況,富士施樂天津合同爭議仲裁案的全權代理人是陳振偉,他不僅是富士施樂的員工,更是法律顧問。在本報披露的張德才與戚姓仲裁員會面一事中,陳振偉不僅知情,而且全程參與了會面活動。已經公開的一段25秒的錄像清楚顯示,陳振偉當天與張德才、戚姓仲裁員就坐在一起吃飯。

  據知情人士透露,《富士施樂身陷“賄賂門”》一文刊發后,陳振偉曾在富士施樂消失數日。

  至于“吃飯”是否屬于“賄賂”情節,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劉玉春律師對記者表示,仲裁員違反仲裁員守則違規接受吃請,影響了裁決的公正性,其行為可以定性為受賄。

  根據戚姓仲裁員所在的天津仲裁委員會《章程》第二十九條規定,仲裁員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或者在仲裁案件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仲裁委員會應當將其除名。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制定的《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第二十條規定,律師不得以影響案件的審理和裁決為目的,與本案審判人員、檢察人員、仲裁員在非辦公場所接觸,不得向上述人員饋贈錢物,也不得以許諾、回報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與承辦案件的執法人員進行交易。

  該函件認為,雙方于仲裁庭外會面,“未從結果上影響相關仲裁案的最終裁決”。對此,中國政法大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表示:“仲裁員是指在仲裁案件中對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糾紛進行評判并作出決定的居中裁判者。從對爭議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的角度看,仲裁員與法官很相近。”他認為,單獨、私下接觸的后果必然是中立性、獨立性的喪失,案件裁判結果的公正性也必然失去保障。富士施樂回避處罰

  “富士施樂為何在案件仲裁期間,公然約請本案仲裁員吃飯,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富士施樂的一天津客戶告訴記者。

  據本報查實,1999年10月天津廣益

房地產有限公司出資250萬元,從富士施樂購買了DC4040P彩色數碼印刷機等設備后發現,使用該設備印刷出的產品達不到最基本的質量標準,而設備連產品使用說明書和合格的完稅證明等資料也沒有。

  天津廣益房地產有限公司反映,該設備于1999年12月24日在天津廣益公司安裝完成,在客戶強烈要求下,富士施樂提供了一份完稅證明,不過,這份完稅證明的報關日期是1999年12月29日,比安裝日期還晚了5天。

  據記者調查,陳振偉、張德才約請仲裁員吃飯一事,富士施樂知曉并默認了此事。在本報相關文章刊發后,富士施樂一直回避對法律顧問陳振偉的處罰,其對外事務總監梁曉蓉也公開否認在業務活動中存在行賄行為。

  不過,在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對違規律師張德才進行處罰并向社會表達歉意之后,富士施樂該作何表現令人關注。

  1月下旬,天津仲裁委員會已向本報表達了將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盡快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意見,但截至發稿時,本報尚未收到該仲裁委員會的處理意見。(編輯:李旭波)


愛問(iAsk.com)


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