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保險重疾險涉嫌欺詐投保人欲起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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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7日 08:52 中國消費網 | |||||||||
今年春節,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馬輝律師心里裝著一個可能的案子——友邦保險深圳分公司(下稱“友邦深圳”)推出的“守護神兩全保險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險”可能遭到幾位深圳投保人的集體訴訟。 有關重大疾病險的糾紛幾乎成為一個行業難題,此次友邦深圳可能遭遇的“麻煩”正是一個縮影。昨日,馬輝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如果正式起訴,這將有可能是國內保
據了解,這幾位深圳投保人分別于2002年、2004年購買了友邦深圳的“守護神兩全保險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險”。他們認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友邦深圳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合同中一些明顯有失公平的條款內容至今才被知曉,而且約定這些條款時,友邦深圳存在明顯的、故意的欺詐行為。 1月20日,這幾位深圳投保人向友邦深圳寄去的《關于解除保險合同并要求返還保險費的函》稱,《友邦附加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第八條第三項關于對某些疾病的釋義違背了基本的醫學原則,將導致該疾病發生后無法及時得到合理賠付。 截至記者發稿前,這幾位投保人于1月27日收到友邦深圳的回復,稱“已收到關于解除保險合同的書面申請,正著手對該事件進行跟進處理并會盡快回復”。 一位當事人D先生告訴本報記者:“現在很多人都以為只要得了合同上寫的病就可以得到賠償,事實上并非如此。你不僅要得規定的病,還要按規定的方法診斷與治療,甚至還要按規定的癥狀去生病。而規定的方法和癥狀往往是違背醫學原理的。”比如,合同條款規定,冠狀動脈外科手術指“因冠狀動脈疾病而接受一條或以上冠狀動脈的開胸手術,且必須提供進行手術必要性的冠狀動脈造影證據,但不包括血管成形術,激光治療或其他在動脈之內做手術”。 當事人曾為此征詢醫生意見,得知按此規定,意味著冠狀動脈疾病必須接受“開胸”手術才獲賠付,但大部分情況下,冠狀動脈疾病并不需要“開胸”治療,除非病情特別嚴重。此外,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未來的冠狀動脈疾病治療方法將可能淘汰“開胸”手術。而保險合同保的是一輩子,這意味著將來得了冠狀動脈疾病,將失去接受保險賠付的可能。 廣和律師事務所一位深諳醫療糾紛官司的律師胡小領對本報記者表示,合同條款里關于“癌癥”、“暴發性病毒性肝炎”、“急性心肌梗塞”、“嚴重燒傷”、“肌營養不良癥”、“良性腦腫瘤”等釋義,均不符合醫學原理。如果按照合同條款規定,大多數情況下,病人只有在死亡之后才能得到賠償,這已經讓重大疾病險的保險目的失去了價值和意義。如果發生訴訟,馬輝和胡小領將會成為這些投保人的代理律師。 馬輝表示,友邦深圳并未對重疾險合同條款遭到的質疑作出書面解釋,也未對是否解除保險合同作出明確表態。昨日,本報記者致電友邦深圳相關人士,該人士稱對此事不便發表意見,公司會拿出妥善的解決辦法。 本報記者了解到,重大疾病險歷來是一個爭議較多的險種。去年,昆明董宏思訴中國人壽昆明分公司重大疾病“無理由”拒賠案件勝訴,成為一件轟動業界的大事,由此引發了關于重大疾病險合同的大討論。 針對此次投保人對友邦深圳的質疑,董宏思的律師張宏雷表示,他個人認為,就此事本身來說,當事人難以對沒有發生實際糾紛和爭議的保險合同或者條款提出訴訟。但他認為,這場質疑風波將進一步引發大眾對重大疾病險的關注和爭鳴。 馬輝認為,盡管對友邦深圳的這次質疑不是針對具體的理賠糾紛,而是針對保險合同,但由于合同本身的顯失公平,以及友邦深圳在簽訂合同時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已經可以構成訴訟理由。 “我們在乎的是效果,而非結果,希望這次對友邦深圳提出的質疑,能推動保險業朝著最大誠信的方向前進,讓廣大投保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馬輝表示。 (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