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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電動自行車北京上牌須持發票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6日 09:54 中國消費網

  昨天,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和市消協公布的上月投訴分析顯示,電動自行車上牌照引發成為新的消費投訴咨詢熱點。并提醒市民,從本月開始,上牌照必須持有購車發票和合格證。

  據介紹,在近一個月內,12315投訴中心共接到有關電動自行車的咨詢52件,投訴11件,反映的問題多數是因上牌照而引發的。

  按規定,上牌照時需要消費者提供電動自行車的購買發票、產品合格證等手續,但有的消費者當初購車時,經營者沒有提供,消費者也沒有索要發票,有些消費者則因保管不當憑證已經丟失,補辦時無法聯系到經銷商,而能夠取得聯系的經銷商大多數也無法查找當時的購買記錄,致使投訴無法受理。

  12315提醒:一、凡在今年1月1日之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發票丟失的,可在1月31日前憑單位、居委會證明來登記上牌。

  二、從2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上牌仍必須持有購車發票和產品合格證。

  因此今后在選購電動自行車時,一定要注意向經銷商索要發票,并妥善保存好產品合格證。

  三、購買時要到正規銷售點,并隨時留意、對照工商部門公布的《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只有目錄中包含的產品才可購買。(編輯:王彥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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