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事小權益事大 送禮莫忘“送”發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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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7日 09:26 中國消費網 | |||||||||
我國是禮儀大邦,每逢新春佳節,是人們探親訪友、互贈禮物的高峰期,許多人在送禮品時,卻忘了一點——在禮品里附上發票。沒有發票,一旦禮品有質量問題或者受禮者不喜歡,往往會使人陷入退貨無路、投訴無門的尷尬境地。這樣不僅會使您所送的禮品大打折扣,還會使人與人之間的親情、友情也隨之打折扣。 ●送禮不愛“送”發票
春節前夕,京城節日消費市場一片紅火。 在北京市甘家口商場,張先生正在保健器材專柜前選購商品。他告訴記者,今年他準備選購一套保健器材送給自己的朋友。當記者提出“送禮品給朋友是否會附上發票”時,張先生顯得有些吃驚,他反問記者:“難道送禮還要送發票?多不好意思呀。” 與張先生有著類似想法的消費者不在少數。記者隨機調查了近20位消費者,只有5位消費者認為送禮應該送發票,大部分消費者對送禮送發票的做法表示難以接受。這些人認為,禮物是情感的載體,不能以價格高低來衡量,如果送禮附上發票,會讓人覺得太商品化、物質化,送禮者和受禮者都會感到不好意思。再者,如果附上發票,禮品價格低,會讓人覺得拿不出手;如果禮品較貴重,價格高,又讓受禮者感覺不好接受,是個負擔。 調查中,記者還發現,一些消費者不僅反對送禮附發票,有的還刻意去掉禮品上的價格標簽。在北京馬連道茶葉城一攤位前,記者看到,一位消費者購買了4套木質包裝的禮品茶葉,付完款后就用手摳掉粘貼在外包裝上的價格標簽,他告訴記者,這些茶葉是給客戶送的,之所以要去掉價格標簽,是擔心客戶知道價格后引起誤會。 ●沒有發票麻煩不小 “發票是商品交易時經銷商開具給購買者的有效購買憑證,可以證明商品交易的過程,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沒有或者丟失了發票,會給消費者維權帶來諸多不便。”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部主任邱建國告訴記者。 據了解,中消協每年都會收到一些因消費者提供不了發票而影響退換貨的投訴。去年10月,北京一位消費者向中消協求助,要求某手機生產廠家為他更換有質量問題的手機。據調查,這位消費者的手機為朋友所贈,沒想到,手機剛使用幾天就出現問題,他拿著手機保修卡和鑒定報告找手機生產廠家討說法,對方要求消費者提供購物發票,否則不能換貨,這位消費者不好意思向朋友索要發票,只好到中消協投訴。最后,在中消協的多方調解下,問題才得以解決。 沒有發票不僅給消費者維權帶來不便,對受禮者退換商品也添加了麻煩。一位朋友告訴記者,他的一位親戚為感謝他的多年呵護,特地用剛參加工作領到的薪水為他買了一件羊毛衫。不料,這件羊毛衫穿著有些小,他想找商家換一件,卻苦于沒有購物發票,而不知到何處退換。 ●提倡送禮“送”發票 北京禮儀專修學院一位從事商業禮儀教學的專家告訴記者,給親朋送禮品是一種友情表示,但禮品的商業屬性沒變,送禮者把發票附上裝入禮品中,不僅讓對方對禮品價值一目了然,而且如果禮品有問題或者不對路,受禮者可憑發票到購買地退換,避免了浪費,解決了后顧之憂。他認為,送禮“送”發票,值得提倡。 一位曾在美國留學多年的朋友告訴記者,美國人送禮品時一般會把發票隨禮品附上,主要目的是為對方換退貨做準備。美國人送禮的心態有和國人相似的方面,就是不愿將禮品價格明示給收禮人,他們一般情況下會要求商場不在發票上打價格,但如需退貨,商場可以根據發票日期和號碼查出商品價格。每當節日一過,各大商場柜臺前會排起長龍,不少人拎著親朋贈送的禮物,攥著一張張“禮品發票”,退換大小不合適或款式不喜歡的商品,也可以直接退貨兌錢。 中消協投訴部主任邱建國認為,從消費者維權角度,送禮最好“送”發票。因為,發票是證明當事人雙方發生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據,如果沒有發票,盡管有付款的客觀事實,但是商家可以不承認,法律也很難保護消費者權益。另外,發票還是消費者享受一些售后服務和維修優惠的保證,如果沒有發票,消費者很難得到相應的服務,其相應權益就可能喪失。(編輯:譚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