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僅僅是為了給客人方便,允許客人電話預訂和上門免押金預訂,沒想到會變成這種結果!北本┙ㄍ忤F路客票代理處的負責人胡女士,望著攤了一桌子的車票直發愁。這些都是被旅客退訂的1月28日車票,為此,她們要承擔每張車票面額20%的退票損失。
胡女士告訴記者,這22張票全部都是在1月28日的車票發售之前被預訂的,當時預訂除夕當天的車票總數在40張左右。她表示,春運開始后,她這里的業務非常繁忙,由于訂票
點場地狹小,排隊等票的隊伍經常都要排到街上,一方面想到旅客歸心似箭,另一方面也出于工作效率考慮,并沒有在事前收取押金,結果到24日將除夕當天的票打出來后,有25張車票的訂戶均表示已經買到車票了。
這些被退訂的票讓胡女士相當發愁,這兩天她賣掉了其中3張到哈爾濱的,剩余的票很難處理,如果退票,訂票點就要自己承擔每張車票面值20%的損失。記者看到,這22張車票中絕大多數都是幾百元錢的臥鋪票,其中到貴州玉屏的有7張,到江蘇泰州、湖北鄧州的各兩張。胡女士說:“旅客春節回家的車票集中在22日到27日,除夕當天的票本來就非常難賣,加上這些票終點站又比較偏僻,估計很難有人接著。”到蘭州、銀川和廣州等地的票,她還指望能“脫手”。
胡女士告訴記者,她是去年8月才開始經營這個客票代理處的,她也是出于方便旅客的考慮,才在春運期間提供了電話預訂和上門免押金預訂的服務。她表示,自己會堅持到27日,如果這些車票還無人問津的話,只能去車站退掉。
記者聯系到那7張到貴州玉屏車票的訂戶,他們已經買到了26日的車票,至于退訂除夕車票的事,對方則表示:“能買到哪天的票就哪天走,其他的沒有考慮過。”
北京金平律師事務所的華建明律師提醒,旅客的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是屬于違約,北京建外鐵路客票代理處接受旅客提前預訂是一種承諾,雙方被視為法律上的要約。他表示:雖然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合同關系成立,由此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旅客承擔。華律師建議:客票代理處在接受此類預訂時,可以考慮收取旅客一定數額的訂金作為擔保,一旦旅客違約,損失由其自己承擔。(編輯:王彥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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