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交總隊昨日通報:1月21日,一無照銷售煙花爆竹者抗拒執法,先加大油門倒車,之后又突然掛擋往前沖,將執法人員拖行90米。現該人已被刑事拘留。
據警方介紹,21日8時15分,昌平區麥辛路后牛坊路口,昌平區興壽工商所三名工商執法人員巡查轄區煙花爆竹經營情況,查至此處時,發現在一夏利車前擺有一張桌子,上面有大型閃光雷等禁售品種。攤位所有者是夏利車司機,正坐在車內。三名執法人員上前要求
其出示《營業執照》及《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
夏利車司機姓周,當時未拿出任何證照。執法人員發現,在周某車內還有二踢腳80個,禁止銷售的煙花40個,鞭炮1萬余頭。執法人員隨后讓周某熄火,下車接受處理,可周某未予理睬。一名執法人員遂將上半身探進車內,準備強行熄火停車。這時,周某突然加大油門,向后倒車。執法人員此時上身還在車內,雙腿搭在地上,一邊被車拖著向后退,一邊跟周爭奪車擋,夏利車在沖出70余米后,終于被執法人員摘下倒擋,將車停下。
警方通報稱,當執法人員將車停下時,周某又奪回車擋,掛上了前進擋,加大油門向前沖出。執法人員再次被迫拖地前行,車上的爆竹撒落一地。直至沖出20米后,執法人員費力拔下車鑰匙,車才在路邊停下。
經法醫鑒定,被拖拽的工商執法人員左手被抓傷、左側小腿多處淤血、左小腿軟組織擦傷、左腳跟腱部位擦傷。
目前,周某已因無照銷售煙花爆竹、抗拒執法,被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編輯:盛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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