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很多人都計劃著添購新衣、食品、日用品,準備過年。商場也要迎來又一個顧客盈店的“黃金周”。各家商場在搞怎樣的促銷活動?能否給人們節前購物真正帶來實惠?上周末,記者分別去了北京幾家商場體驗。
打折返券依然流行
出門購物前,我特意上網查詢了各大商場促銷情況,有“滿200返80”的,有“滿300返120元現金”的,還有“滿100送100”、“全場8折再返券”等等,家家都在打折。我選擇了宣武區一家以打折促銷聞名的大商場。還沒進店就看到“滿100返80”的廣告招貼,花花綠綠很是醒目。盡管是周末,顧客并不多,購物環境也很明亮寬敞。在商店一層的化妝品區,沒看到任何打折返券的標識。一問才知道,歐珀萊、CD香水等都不參加活動,既不返券也不收券,更不打折。
同一層的皮包、皮鞋區,都貼有返券標識,但返券額度卻各不同,有的滿100返80,有的僅返20,還有返40和60的。我為家中老人挑選了一雙軟底防滑的休閑鞋,價格是486元,銷售人員說,這是新款鞋不打折,只返20元券,并指著旁邊的靴子說,這樣的款式打8折,還返80元的券,可以先買靴子,再用返券買這雙新款鞋。由于靴子實在不需要,我決定先不買再轉轉看。
二層的女裝區,都掛著打折返券的招牌,可價格也都比較高,一件標明“TEEN”品牌的毛衣688元,一件產地為深圳、沒有品牌名稱的夾克衫866元,“布倫維娜”的短款棉衣每件1580元。看到我駐足,銷售棉衣的小姐馬上介紹:“這是剛到的貨品,做工非常好,可以既當風衣又當棉衣兩穿,很值。”
見我猶豫,這位小姐接著說:“參加滿100返20元券的活動,很合適。”
“為什么不返80?”我指著返券促銷廣告問。
小姐很自信地回答:“我家的衣服能和返80元券的衣服比嗎?您看這面料和做工,絕對高檔,以前從不參加活動的。”
“不返券直接打折行嗎?”
“最多打八五折,不能再低了,打了折就不收券了。”
“打8折吧?”
小姐很堅決地說:“不行!”
身邊一位女士對我說,凡是看得上的衣服都這么貴,什么時候打到8折以下,什么時候再買。話音剛落,小姐就不客氣地回應“這衣服賣得特好,回頭再來就沒有了。”
掏錢就有被套的感覺
商場三層的休閑運動裝區,“ESPPRITE”休閑裝參加滿100返80券的活動,我此前買過這個牌子衣服,大多只打8折。心里暗自覺得便宜,很快就選中一件毛衣,標價595元。銷售人員說:“這件衣服全北京只有我們這家店有,而且參加活動,相當于打了五六折,多值呀。”
這話正符合我的想法,加上有對該品牌一貫的認同,馬上決定買一件。
銷售人員說:“只差5元就能再得80元返券,您再看看別的吧。”
于是我轉遍了這家店,看到的最便宜貨品是鑰匙夾98元。為了再多得80元券,買一個自己不需要的鑰匙夾,得到的返券也不一定能買到稱心如意的商品。有以往購物的經驗,我決定不再湊錢,直接花近600元買了毛衣,同時得到400元返券。
拿到400元券,興沖沖跑到一層去買先前選中的鞋,卻被告知要買的號碼斷貨了。不得已,為了花掉手中的返券又開始轉。心想,一不留神,還是被返券套住了。家人想買一件男式棉衣,但看中的沒有低于2000元的。再看毛衣,沒有低于800元的。而且男裝基本都不打折,最后只好買價格適中的襯衫。一件388元的皮爾卡丹襯衫用掉了所有返券,但這卻不是最需要買的。不由得感慨:買的沒有賣的精啊!
為了買到棉衣,我隨后又到西單一家大商場,這里的廣告更讓人開心:買100返100,人也比前一家商場多很多。直奔男裝區,選中一件標價836元而且參加返券的棉衣,當即買下,同時又得到800元返券。這次決定用返券給孩子買一件半長的羽絨服,但是孩子的衣服不比大人便宜。一件“水孩兒”的比較合適,標價780元,正好可以用掉返券。但開票時被告知,這里只能按70%收券。也就是說,我的800元券只能當560元用,自己還要再加220元才買得到這件衣服。環顧店內的所有廣告,找不到任何返券使用的說明或標識,哪怕是比較容易讓人忽視的小字。這顯然是一種欺詐。
我馬上想,如果反過來,先用現金買童裝,得到返券買男裝,是否可以同價值使用呢?穿過人流,又回到男裝區詢問,被告知可以等值使用。趕緊拿出手機計算:700元返券,買男裝還需添136元,比先用現金買男裝少添84元。向小姐說明意圖,被告知已經返券,商品也沒有問題,就不能退貨了。盡管再三說明不是退貨,只是為了更好地利用返券,但最終還是白費口舌。沒辦法,誰讓自己不事先問好呢?
全年打折導致價格失真
此次購物,在返券的誘惑下,我總共花了1651元,買了兩件棉衣、一件毛衣、一件襯衫,沒有買到計劃中的化妝品和鞋,盡管享受了返券優惠,但平均400多元一件的價格還是感覺貴。北京市商業聯合會有關專家指出,商場之所以喜歡返券,是因為它表面上看起來很實惠,買一件商品的同時就免費得到另一件,確實吸引了大量客流,提升了人氣。但由于返券的使用常常有這樣那樣的限制,實際上放大了商場的銷售量,增加了人們的實際支出。
據了解,一般零售業的毛利率在20%左右,因此返券的額度應該在20%以內,即“滿100送20”,如果超出這個范圍就意味著低于成本銷售。為了保證贏利,商家就會使用各種“障眼法”來降低實際折扣率。
對于我提出的“是否在打折返券前更改了價格”,一位品牌代理商訴苦說,商場要求有一定的銷售量才能保住銷售資格,否則就得退場,經銷商為了實際上不足5%的盈利只能抬高價格。由于商場基本上天天打折返券,所以經銷商從出廠價就開始提價,這樣顧客很難了解真實價格。也就是說,一年四季的打折促銷,直接導致商品價格的失真。
據消費者協會介紹,盡管去年2月初北京市出臺了《商業零售企業促銷行為規范(試行)》,對打折讓利、購物返券、價外饋贈、有獎銷售、限時購物、降價銷售、積分返利7種促銷形式分別作出規范,但由于可操作性差,處罰性措施不足,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并沒有起到實際作用。規范實施一年,北京的返券促銷基本上和一年前差不多,消費者依然不得不在商家設置的價格游戲中團團轉。
專家建議,應該借鑒歐、日等國家的做法,限制商家打折促銷的次數和頻率,這樣不僅可以在打折時讓消費者確實享受到實惠,而且可以促使商品回歸真實價格。(編輯: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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