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叫停對拖欠物業費“堵被窩”式強制執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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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7日 14:51 中國消費網 | |||||||||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田玉璽日前在北京市法院執行工作情況通報會上表示,該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拖欠物業費的業主強制執行的做法已被叫停。田玉璽表示,由于物業糾紛問題復雜,相關政府部門正在研究解決方案。 2005年10月30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拖欠物業費的業主進行大規模強制執行,當天就有57戶被強制執行,其中16名業主被拘留。
新聞鏈接 據朝陽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短短3年時間,朝陽法院物業管理糾紛案件已激增10倍,且仍以200%以上的年增長率持續增長,90%以上的案件是物業公司起訴業主索要物業費的。而業主因對物業公司的服務產生不滿等原因拒絕交納物業費,造成即使物業公司贏了官司,也很難執行。目前,此類案件已占執行案件總量的10%。朝陽法院執行法官解釋,如對物業公司服務不滿,可通過正當合法手段爭取自己的利益,無論如何,拒絕交納物業費是不對的。法官同時提醒,業主在碰到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時,一味地拒交物業費并不是明智之舉。業主應該積極搜集證據。例如報修后物業不管、小區衛生狀況差、公共部位保管不善等,業主應當拍下照片或錄像,并尋找證人證言為以后的訴訟積攢證據。同樣重要的是,業主還應當保存好遭受經濟損失的證據以便索賠。 評 論 叫停“堵被窩”式強制執行,好!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有關人士近日向社會通報,對拖欠物業費的業主實施“堵被窩”式強制執行的做法,已經被叫停,原因是物業糾紛問題復雜,政府部門正在研究解決方案。雖然這一消息以低調的方式見諸報端,但我們仍然要說,這是司法系統在新的年度里最值得贊許的舉措,它不僅正視了社會現實的復雜與待解,也以委婉的方式承認了法律并非全能,更重要的是,它給我們傳遞了一個人性化的信號。 法院以“堵被窩”的方式強制執行物業費,是典型的“三輸”行為。業主原本就為物業服務不到位而感到怨憤,卻又被法警強行拖出被窩,為拖欠物業費的行為付出慘痛代價,他們是最大的輸家;物業公司借助法院的強制力拿到了幾萬元物業費,表面上看是贏了,但是,物業公司從此與業主(也就是他們的服務對象)打下了感情的“死結”,他們大敗虧輸的結局不難預料;法院出動大批法官和法警打開業主的家門,把拒不交納物業費的公民帶往法庭,雖然維護了民事判決的效力,卻損害了法律的公信力,破壞了司法機構在人民群眾心目中捍衛正義與公平的美好形象,效果與初衷也很有些南轅北轍的味道。 法院對已經生效的民事判決實行強制執行,從法理上看本無不妥,為什么輿論一邊倒地加以批評,而事后又被上級法院叫停呢?粗淺地看,至少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執法的方式過于簡單,二是在游戲規則并不完善的情況下,法律對大范圍的民事糾紛介入過深,強制權運用不慎。 物業費的拖欠金額一般說來都比較小,法院在對這樣的拖欠情形實施強制執行時,完全可以采取更為柔和的、人性化的方式,比如通知債務人的工作單位、凍結銀行賬戶乃至直接劃撥等。“堵被窩”式的強制執行雖然有一定的威懾力,但有可能激化矛盾,給和諧社區的建設帶來雜音,也違背了人性化執法的時代潮流。 (編輯:王海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