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雨花區法院1月11日對湖南株洲大頭娃娃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兩名銷售偽劣奶粉的店主湯永紅、何學輝被推上了被告席。由于此案情況復雜,法院宣布將擇日宣判。
檢察機關指控,2004年2月,被告湯永紅從一推銷人員處購得80件劣質奶粉(其中有貝樂牌41件、盟王牌30件、正蒙牌9件),并于2004年3月30日銷售正蒙牌黃金搭檔嬰幼兒奶粉1件計20包給何學輝。2004年4月,長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在被告人湯永紅的店內
進行檢查時,沒收了貝樂牌和盟王牌奶粉共71件,并責令其停止銷售。湯永紅在明知不能銷售的情況下,仍于2004年12月9日和2005年1月20日又將2件計40包“正蒙”牌黃金搭檔嬰幼兒奶粉銷售給何學輝。何學輝在購得上述奶粉后,在其店內進行了銷售。
被害人漆勇明于2004年10月下旬開始在何學輝處購買了正蒙牌黃金搭檔嬰幼兒奶粉給奇奇食用。2005年2月,奇奇出現了“大頭”病癥,后經法醫鑒定,奇奇因食用正蒙牌黃金搭檔嬰幼兒奶粉導致營養不良,發育遲緩、腦損傷綜合癥并遺有中度智力低下,構成4級傷殘(在離開傷害源和接受一定治療后,目前,奇奇被鑒定為8級傷殘)。經相關部門鑒定,兩被告人銷售的正蒙牌黃金搭檔嬰幼兒奶粉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屬于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法庭上,被告人湯永紅承認了自己明知奶粉有問題,而故意銷售奶粉的事實,并稱自己是自首,認罪態度較好,請求法院從輕處罰。而另一名被告人何學輝卻稱自己不知奶粉是劣質產品。 (編輯:盛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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