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煤炭期貨交易化解煤電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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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1日 09:04 中國消費網 | |||||||||
截至9日中午,2006年全國重點煤炭產運需銜接會數據中心錄入的意向合同已經接近6億噸,但真正經過談判雙方和鐵路、交通部門蓋章的正式合同只有個別省份、個別煤礦極少部分,錄入的合同基本上有量無價,而與五大電力集團尚未簽訂一張正式合同。因此,會議可能不得不延期。看來,情況遠比想象的要嚴重,近幾年來,中國許多地方幾乎每年都發生了規模不一的缺電現象,雖然缺電的原因復雜,但其中至少有一條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近年來電煤價格不斷上漲,煤炭和電力行業在發電用煤方面的價格之爭,使不少煤電合同沒有
市場煤、計劃電的機制導致煤電雙方的矛盾 作為我國能源產業最重要的兩大行業,煤電本來是唇齒相依的上下游關系。從電力對煤炭的依存看,我國目前電力結構中,用煤發電占總裝機容量的70%以上。因此,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沒有煤就沒有電。而從煤對電的依存看,電力生產對煤炭的需求是煤炭行業的最大用戶,發電用煤占全國煤炭銷售量的60%左右,如果發電不用煤,一半以上的煤礦就要關門,說明煤炭對電力的依賴也相當大。兩者之間是一種誰也離不開誰的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發展關系。 近幾年來,隨著我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對各種能源的需求越來越大,在這種背景下,煤炭的價格節節走高,煤炭企業的日子也一天好過一天。但是,隨著煤炭價格的提升,很多對煤炭依賴較高的行業卻感受到巨大的壓力,而最難以承受的就是電力行業。對于煤炭價格的不斷上漲,電力企業認為自己已難以承受,據了解,目前在五大發電集團中,火電企業的虧損面已經達到44%.正因如此,五大電力集團均表示今年將堅決抵制煤價的不合理上揚。而對于煤炭企業來說,雖然近年來煤炭需求緊張,煤炭價格開始恢復性上漲,煤炭企業效益有所增加。 但也必須看到,煤炭企業的利潤增加是在職工的低待遇和大量的安全欠賬沒有補還的基礎上實現的。 因為面臨“還債”的壓力,煤炭企業認為自己提出的價格都是合理價格。 其實,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原因在于我國煤、電的定價機制不同。 對于煤炭出廠價,開始國家有意實行低價政策,后來則對煤炭實行計劃內外供應體制,對計劃內執行指導價,計劃外執行市場調節價,形成了有彈性的指導價和高于指導價的市價的雙軌價格制;而電力體制雖然目前已實行廠網分開,但上網電價和終端售電價,仍然實行政府定價。正是這兩種不同的定價機制,導致了煤、電的長期矛盾。現在,國家對煤炭價格完全放開,而電力定價機制則并沒有什么變化,從而使得問題更加突出。 除了定價機制這一根本性原因外,也應看到,煤炭價格的不斷上漲,更多的是漲在了中間環節上。資料顯示,當前流通費用占煤炭到港價的52%,這中間包括鐵路運費、海運運費、碼頭裝卸費等等。如果以煤炭的坑口價格計算,各項非煤費用的總和,更是占到了終端用戶煤炭價格總成本的75%左右。 應打破發電和供電兩個環節的壟斷 可見,煤電之間的價格矛盾,顯然是由很多因素造成的。不過,知道了原因,我們才能找出對策。由于煤電問題的根本原因在于兩者的定價機制不同,市場煤與計劃電不相融合,所以首先就應該從此入手。當然,我們不可能讓煤炭的定價機制再回到計劃體制下,那顯然是一種倒退,所以我們只能對電力的定價機制進行市場化改革。由于當前我們的電力行業實際上還處于壟斷狀態,因此對電力定價機制的市場化改革并不是簡單地把電力的定價權下放,而是首先要打破電力行業的壟斷,否則,只會使得電價無節制地上升,最終遠遠超出百姓的承受能力。 盡管我們已經對電力體制進行了改革,將電力行業分割成發電、電網、售電三塊,并分別組建電力和電網集團,體制改革框架初建,但實際功效并不顯著,電力壟斷的實質并沒有打破。有人認為,電力作為國家命脈產業,其市場化程度也不能與一般商品相提并論,供電涉及國家安全,不能放開,即使發達國家也不例外。實際上,正如一些專家所指出的,整個電力系統內,只有輸配電網的確具有自然壟斷的特性,若企圖新建立另一張網,是很不經濟的。除此之外,前端的發電和終端的供電都可以實現市場化。 只要民營資本大規模進入發電和供電兩個環節,在前端必然形成競價上網供電,在終端必出現競價向用戶供電。如此一來,政府一不必費心控制電價,二不必多慮電力過剩或短缺,三不必為電力投資張羅資金,四不必擔心電力壟斷久攻不破———此時電力壟斷已不攻自潰。雖然這樣的論斷未免有些武斷,但卻不失于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一個可以嘗試的方向。 如果真能夠做到這樣,即便煤炭價格不斷上漲,更多也是迫使電力企業努力從內部挖潛,通過改善管理、開發新的節能技術等方式降低成本,而不是只會期望政府部門出面協調或者只是想讓電力價格也放開。 開設煤炭期貨交易或許是一個較好的長期解決之道 當然,由于電力體制改革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夠完成的,所以要解決煤電矛盾,我們也還應同時從別的方面進行努力。當前實行的一年一度的煤炭產運需銜接會的形式,實際上還是一種計劃體制下的運作方式,因此,有專家提出了這樣的方案:以后不用開類似的銜接會,大的工廠需要多少電,如何使用,可以預先向電力公司訂購,電力公司則根據大致需要的發電量向煤炭企業訂購煤炭,煤炭企業拿到協議后就可以到市場融資,然后去尋找煤礦和相關的鐵路,這樣形成一個良性循環。但是,筆者認為,這種想法并不是很現實,或許一些大的企業能夠做到這一點,但對于共有2.8萬多家煤炭企業、僅規模以上的企業就有3300多家的我國煤炭行業來說,要想他們都這樣運作,顯然很困難。在筆者看來,開設煤炭期貨交易或許是一個較好的長期解決之道。 一般來說,期貨市場中形成的價格是比較能夠真實地反映供求狀況的,同時也為現貨市場提供了參考價格,起到了“發現價格”的功能。同時在期貨市場上確定了遠期價格,也就確定了未來的供需,生產和供應可以合理安排,以避免價格波動和利潤不穩定帶來的風險,對煤炭價格出現大起大落也起到了一定的防范作用。如果建立了煤炭期貨市場,推出了煤炭期貨交易,政府和相關企業就能利用期市,預測煤炭的供需形勢和價格走勢,進行宏觀調控和微觀決策。對于煤電雙方來說,煤炭期貨交易能夠使煤炭企業保持均衡生產,鎖定生產經營成本,實現預期利潤;電力企業則能夠獲得穩定供應,有利于形成合理煤價,從而促進煤電雙方的良性發展。 同時,為了防止少數壟斷集團仍然可以依靠其強勢地位,隨心所欲地左右煤炭價格,還應盡快將國內期貨市場和國際市場連接起來。這樣一來,即使國內壟斷集團如何抬高或是壓低價格,煤炭也可以直接在國際市場中交易。 另外,由于在煤炭的最終價格中,非煤費用占了大部分比例,因此,如何從這方面入手,解決煤炭價格問題,也是應當急需研究的。(編輯:劉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