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票價上浮能起到經濟杠桿的作用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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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0日 09:02 中國消費網 | |||||||||
一年一度的春運即將開始,火車票票價調整又一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2006年春運自1月14日起至2月22日止,共計40天。春運期限為節前15天,節后25天。據1月9日《北京娛樂信報》報道,今年全國鐵路火車票票價調整方案已經確定,票價上浮最高為20%,硬座票價上浮15%,同時,1月28日—1月30日(農歷除夕—正月初二)實行票價下浮10%.實行折扣價的新型空調列車春運期間恢復原價,但不再上浮。
票價上浮難以起到分流的作用 對于春運期間的票價,有人用一句打油詩來形容:年年歲歲票相似,歲歲年年價不同。在春運期間調整票價,據說是以經濟杠桿調節需求,分流旅客。鐵道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春運期間鐵路部分旅客列車實行票價浮動主要是考慮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分流旅客,削峰填谷。但是我們發現,除了臨客硬座票價(直達特快臨客除外)和學生票、革命傷殘軍人票價不上浮以外,票價分別上浮了15%、20%不等。 對于臨時客車的硬座到底有多大的運力,我們不得而知。 如果僅僅從價格上來看,低收入群體對票價上浮最敏感。很顯然,這樣的票價調整可能只是影響低收入群體的購票需求,增加了他們的購票支出。 但是,問題在于,即便是票價調整增加了低收入群體的購票支出,也無法改變這一群體乘車返鄉的既定需求。這一群體大部分是在城市務工的人員,他們大部分在城市當中沒有安家,在春節期間乘車返鄉既是文化傳統和感情上的需要,也是他們節省在城市開支的一種方式。因而,購買火車票,乘車返鄉已經成為一種剛性需求。對于收入中上水平的旅客,票價上浮幾乎對他們也沒有什么影響。高收入群體可以選擇乘坐飛機,中等收入群體也不會因為火車票上浮十幾個百分點而放棄乘坐火車。可見,票價上浮對乘車返鄉的人們似乎并不能起到分流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結果倒是增加了他們的購票負擔。 以調整票價分流旅客的理由在春運期間讓火車票漲價是被作為鐵路企業的經濟杠桿來使用的。且不說是否能起到設想的作用,既然調整票價是一個經濟杠桿,那么在運輸淡季,鐵路票價也鮮有降價調節的例子。據我所知,現在全國只有成都火車站有過在淡季打折銷售的先例,總體降價幅度達到30%,其中部分路段的車票降價幅度甚至超過50%。但是并沒有聽說其他火車站有過此舉。看來,春運期間火車票價格上浮也不是能用經濟杠桿分流旅客來簡單搪塞的。 火車票難買可能主要有兩大原因 在我們的經歷當中,火車票似乎從來就是稀缺的。 從經濟學上來看,判斷一個物品是否稀缺,需要從供給、需求和價格這三個方面來判斷。一般來說,稀缺表明供給相對于需求太少。火車票的稀缺是在既定的價格幅度和需求下,供給太少。供給相對于需求來說太少,人們希望得到卻因供給太少而無法得到,價格也就因此高漲。 正所謂“物以稀為貴”。供給太少有兩個原因可以解釋,要么是我們的鐵路運力無法承受數量如此巨大的運輸量,要么是車票大量地流入了黑市或者灰市。因為火車票的需求在一定時間段內具有剛性,所以在既定的情況下大量囤積車票而轉手高價賣出就成為可以獲利的途徑。很多人有過提前十多天而買不到票的經歷,這種情況似乎只能用第二個原因來解釋。 既然如此,在春運期間把調整車票價格作為經濟杠桿來使用不僅不能起到杠桿作用,反而增加了普通購票者的負擔,同時也增加了黑市和灰市上車票的獲利空間。另外,根據價格法第23條規定:“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征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 票價上浮似乎也不是價格法的初衷,更遑論能否起到價格杠桿的作用了。(編輯:劉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