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企業也需要辦理社保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9日 15:25 南京報業網-金陵晚報 | |||||||||
□通訊員 浦文 金陵晚報記者 毛蕾 【金陵晚報報道】 “我們是鄉鎮企業”,近日一公司竟以此為理由拒絕為因工傷離職的女工補辦社會保險,結果被南京浦口法院判決敗訴。 2004年6月24日,因一次違章操作,曉美(化名)的一頭秀發不慎被卷入機器,致使頭皮
傷愈后,曉美主動向單位提出離職請求,只希望單位除能一次性按“工傷”對自己進行補助,再為自己補繳以前欠下的社會保險。工傷待遇好說,但關于社會保險的官司,從勞動仲裁一直打到法院,單位就是不同意為曉美補辦。 單位的理由是,自己是個鄉鎮企業,從2000年起就為曉美辦理了農村養老保險,后來還給她辦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已經足夠了,不用再為她辦社會保險了”。但曉美認為,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和人身傷害險只是商業保險,根本不是一回事啊。 法院審理后認為,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是雙方當事人的法定義務。浦口區曾發文要求“凡本區內各類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不分單位性質都必須從2002年8月1日開始參加社會保險”。因此該企業雖從2000年就為曉美辦理了農村養老保險并投保人身意外保險,但仍應從2002年8月1日起至雙方解除勞動關系時止為曉美補繳社會保險。 據此,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單位除一次性給付曉美工傷保險待遇7.7萬余元外,需再為曉美從2002年8月起補繳社會保險,相應的滯納金也由單位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