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歲末血拼 小心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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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4日 11:27 中國消費網 | |||||||||
“歲末大酬賓,滿200送50”,“新年折扣辦理健身卡”,“節日特價自助旅游”……年終歲末,商家紛紛使出渾身解數吸引消費者,但記者昨天從消保委獲悉,最近消費者對商家的投訴明顯增多。 節日旅游“打悶包”
日前,劉先生看到某旅行社“歲末優惠線路”的廣告,花700元報名參加了海南雙飛4日游,本以為可以享受到廣告上所說的“精品服務”,結果卻讓他大失所望。 游程上列的幾個景點其實只是將一個景點拆開來,而旅行社許諾的三星級賓館變成了“準三星”,設施不盡如人意。更令他厭煩的是,每到一處景點導游都要帶他們去購物,白白浪費時間。 提醒 簽訂旅游合同要看清楚吃、住、行、游、購等各項內容安排、標準以及違約責任。盡量不要在景點購買貴重物品,以免上當受騙。發生旅游糾紛可向市消保委旅游專業辦公室求助。 送禮送券藏“玄機” 日前,某商場舉行購物送禮活動。陳小姐一口氣買了上千元的商品,按照商場的海報,應該可以獲贈一臺影碟機或微波爐,可是當她去領時,卻被告知影碟機和微波爐已經送完,取而代之的是其它價格便宜得多的禮品。陳小姐大呼上當,向市消保委投訴。 另一家商場舉辦“滿100送10”活動,張先生花700多元購買了各種商品后卻只領到20元贈券。商場解釋:只有同類商品才能累積金額,日用品、衣服和衛生潔具則不屬于累積范圍。張先生很氣憤:“商店廣告根本沒寫清,否則我也不會一下子買這么多東西。”目前,這兩起投訴尚在處理中。 提醒 對商家推出的促銷打折活動,消費者務必看清規則,切忌沖動購物,并應注意活動規則中是否存在“霸王”條款,同時保留好收銀條和發票,一旦發生糾紛可用作證據。 “促銷”竟為“撈一筆” 前不久,某知名健身中心推出“新年促銷”活動,原本1600元的年卡降價為1000元,老顧客鄒小姐沖著優惠價又續辦了一年卡,還推薦給了兩名朋友。本月初,鄒小姐與朋友結伴去健身,發現俱樂部已關門大吉。據知情者介紹,經營者早已卷款逃跑。鄒小姐恍然大悟:“所謂的‘新年促銷’原來是經營者最后撈一筆。” 提醒 消費者購買各類會員卡時,首先要考慮清楚自己是否需要此類長期服務,另外應選擇一些信譽度高、規模大的商家消費,盡可能減低風險。辦卡前還應仔細閱讀“會員須知”,問清細節,仔細鑒別是否存在“霸王條款”。如果利益受到侵害,應及時向消保委或工商部門尋求幫助 。 (編輯:王彥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