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王先生在北京海淀區的中發百旺商城購物時遇到一件怪事:當其拿著購物小票到總臺索要發票時,被告知須繳納消費金額4.67%的稅。王先生納悶了,本該商戶交的錢為什么落到自己頭上了?
■開發票要先繳稅
王先生在商城的2至4層均有消費。當向商戶索要發票時,商戶卻讓其拿著小票到商城一樓的總臺開具發票。
王先生來到一樓,在總臺前的一個牌子看到“國稅代開發票……4.67%”等字樣。當他表示要開發票時,服務人員要求他繳納稅金,否則就不予辦理。雖然有些不滿,王先生還是繳了10多塊錢的稅金后開了發票。“很多人覺得氣憤,都說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大多是商戶繳稅
負責商城財務工作的韓女士說,商城的定位是“市場”而不是“商場”,像萬通商城一樣,其和商戶之間是“租賃關系”,而且大部分商品都可以討價還價。
“我們的商品價格比較低,一般都是不含稅的,”韓女士說,“因為1樓和2樓統一收銀,超市價格也是固定的,所以我們同商戶之間的協議是要求商戶繳稅。”至于其他樓層,韓女士表示由顧客和商戶在交易時自行協商,但大多都是由商戶繳稅。
為什么王先生在2樓的消費也要自己繳稅,韓女士表示是由節假日期間的打折活動造成的。
■讓自己的利,而非國家稅金
對于這種現象,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劉桓副院長認為是不合法的。“除非逃稅,否則總有一方要繳稅。那就需要商戶和消費者之間協商了。開不開發票是兩種價格,就看協商的結果了。”
他說,這種現象很普遍,售出商品價格是不是真是不含稅的價格,只有商家知道。“商家所謂讓利,應該讓自己的利潤,而不是讓國家稅金。”劉桓認為還是應該提倡“價稅合一”的統一標價。(編輯:盛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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