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蕾) 37年前被無軌電車撞傷,造成高位截癱,37年后雙下肢均被手術截除,再次受到巨大的精神痛苦。今年57歲卻依然孤獨生活的高先生,由于生活所迫,無奈之下申請法律援助,將北京市公交控股有限公司電車客運分公司告上法院,索賠15萬元。西城法院目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昨天在電話里高先生簡略向記者述說了事情的經過。1968年7月2日,他在先農壇東南
角,被當時的6路無軌電車撞傷,造成高位截癱,大小便失禁。當時電車公司向他支付了1200元的賠償。1997年他由于肺炎治病借了1800元錢的債,找到電車公司將困難述說之后,對方又賠給他1.2萬元。但是就在2003年和今年,他的兩條小腿相繼被截除,只保留到膝蓋以下10厘米的位置。而這兩次的截肢手術,使他又欠下了2萬元的債。
高先生告訴記者,被撞那年他才20歲,原本說定了一門親事,就因為這場意外最后黃了。由于癱瘓在床,他這么多年一直都是單身,身邊也沒人照顧,連衣服都要自己洗,生活來源完全靠低保支持,三個兄弟輪班給他送飯,他這才堅持下來。高先生說,他現在住在父輩留下來的一間平房里,由于年久失修,房頂和墻壁都已經開裂,遇到夏天下雨的時候屋子里還會漏雨。現在高先生最擔心的,一個是缺錢,欠著2萬塊錢的債,房子也快不能住了,需要錢來修理;另一個就是他這樣的身體狀況,萬一哪天兄弟管累了不管了,他該怎么辦。在采訪過程中,高先生幾次嘆著氣,他告訴記者,電車公司那邊態度還是挺好的,非常同情他,也表示愿意幫助他,但是由于體制上的問題,如果有生效法律文書的話賠償就好辦一點。
今天上午,記者撥通了電車客運分公司安全科的電話,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件事早在37年前、也就是事發后就已經解決了,至于高先生這次又起訴的事情,該名負責人表示到法庭上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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