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幼兒園收費新規 假期收費漲幅不超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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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8日 16:16 揚子晚報 | |||||||||
本報訊 假期收費漲幅不得超過正常收費的30%,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名義亂收費,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這是將于明年9月1日起在我省境內所有幼兒園執行的收費新規的內容。昨天,記者從江蘇省教育廳獲悉,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聯合制定了《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鐵腕整治規范幼兒園收費行為。
入園逾3個月不退保育費 《辦法》特別指出,新的收費標準適用于全省所有公辦和民辦幼兒園(班)、學前班、托兒所。幼兒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幼兒園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家長收取保育教育費。保育教育費標準根據幼兒園生均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確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辦學條件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可有所不同。保育教育費按月或按學期收取。由于放假或中途轉學等,按月收取保育教育費的幼兒園,在園時間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可按在園天數計算保育教育費;超過一半的,按全月收取。按學期收費的幼兒園,入園幼兒在三個月內自行退(轉)園,退還一半保育教育費;超過三個月的,不退費。 假期收費漲幅不超過30% 我省幼兒園收費實行按類定級收費。各省轄市可根據幼兒園等級標準,制定不同的收費標準。為了鼓勵幼兒園(托兒所)在寒、暑假期間向幼兒開放。《辦法》規定,假期收費可在正常收費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30%%。寄宿制幼兒園(托兒所)對寄宿的幼兒可適當提高保育教育費。幼兒園(托兒所)舉辦食堂、為幼兒供應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費。伙食費按實際成本核算并每月結算,多退少補。 不得借特色班名義收費 為了防止一些幼兒園以特色班之名行亂收費之實,《辦法》規定,除保育教育費、伙食費外,幼兒園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幼兒園在規定的在園時間內,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等。 此外我省將制定和完善對經濟困難家庭子女入園(托)的資助政策,采取切實措施確保流動人口子女享有接受幼兒教育的機會。同時要求幼兒園收費實行公示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向家長和社會進行公示。 (杜成 孫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