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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未成年人乞討最高判七年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6日 11:07 中國消費網

  以欺騙、脅迫、利誘等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從中牟取利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這是日前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所規定的。這一規定將作為刑法第262條之一。

  刑法第262條規定,拐騙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草案增加這一規定,是為與已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相銜接。(編輯:王海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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