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近期組織對白酒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本次抽查的白酒產品鉛、甲醇、雜醇油3項重要衛生指標全部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17家企業生產的117種產品,合格97種,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2.9%。其中,大型企業的產品質量較好,產品抽樣合格率為97.1%,但小型企業的產品質量問題較多,產品抽樣合格率僅為71.2%。
本次抽查中,小企業產品中6大質量問題比較突出:
一是酒精度達不到明示標準的要求。酒精度是指100mL飲料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該質量指標屬企業產品的明示質量要求,酒精度允許公差為±1.0度。本次抽查中有3種產品酒精度低于標簽明示標準的酒精度。二是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己酸乙酯是濃香型白酒的主要呈香物質,其含量高低影響白酒的香型和風格,同時該指標也是判定濃香型白酒等級的關鍵指標。本次抽查中有3種產品的己酸乙酯含量達不到標準規定的要求。三是部分產品總酸指標不合格。四是總酯指標不符合標準要求。五是部分感官指標不合格。六是部分產品的標簽標識不規范。
部分質量較差的產品及企業名單:
吉林省大椅山釀酒有限公司 十八碗原漿酒 十八碗
湖南烏龍山釀酒總廠 烏龍山大曲烏龍山
保定龍帝酒業有限公司 龍帝純凈酒龍帝
拒檢企業名單:
陜西秦川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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