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 (記者 賀文華) 從明年3月1日起,廣大乘客在火車上餐飲消費時,將得到由稅務機關監制的鐵路客運餐車定額發票。這是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和鐵道部聯合下發通知規定的。
通知說,為了規范鐵路運輸發票的使用和管理,同時強化稅源監控,國家稅務總局、鐵道部決定,在鐵道部所屬鐵路客運餐車上統一使用由稅務機關監制的鐵路餐車發票。屆時
,新發票的使用將接受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所謂“鐵路餐車發票”是指,鐵道部所屬的鐵路運輸企業在客運列車上提供餐飲服務收款時開具的收付款憑證。發票為單張兩聯式,左側是存根聯,右側為發票聯。面額分為壹元、貳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和壹佰元。據了解,鐵路餐車發票將于2006年3月1日啟用。鐵路運輸企業原先領取的稅務發票,可延期使用到明年6月30日。未使用完的舊發票應進行清理,登記造冊,并于2006年7月31日前向當地稅務部門辦理繳銷。
為了嚴格管理,鐵路用票單位還被要求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發票的領購、開具、保管、繳銷,季度和年度終了15日之內必須向當地省級稅務機關報送發票的相關報表。
此外,鐵路餐車發票不得超范圍使用,不允許倒買倒賣,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各級稅務機關應嚴格依照《稅收征管法》和《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進行處理。通知稱,當鐵路部門的發票使用涉及兩個以上省市管轄業務交叉時,鐵路部門應與相關的省級稅務機關協商解決。
本報追訪
郝勁松:希望社會形成公民問責制
昨晚,記者給郝勁松打去電話,告訴他有兩部門專門出臺規定,乘客在火車上就餐時,將得到由稅務機關監制的鐵路客運餐車定額發票。郝勁松聽說后雖語氣平靜,但仍掩飾不住那種勝利的喜悅。
“非常高興聽到這個消息,我表示歡迎!”郝勁松說,此規定的出臺是公民與政府職能機構良性互動的結果,是和諧社會必不可缺的。說得具體點,就是希望社會形成公民問責制,這是一種從下到上的問責制度,它要求公民要對每一個不合理社會現象有監督和改進的意識,要采取合理合法手段促使其改變的意識,而在短時間內對某一種不合理現象不斷提出訴訟,從而促進改變是一種很好的辦法。他說,現在很多人沒有這樣的意識,不愿意站出來,不愿改變,而是默默忍受不合理現象。
來自山西的郝勁松四年前辭去在山西的工作,來到北京考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生,兩年后被錄取。經過學習后,他發現實際上每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掌握著一件無比強大的武器——法律。盡管昨天他又輸了一場官司——因地鐵如廁問題他狀告地鐵公司而被法院判決敗訴,但他表示,他只希望用這種方式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我會把這條路一直走下去的,同時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夠承擔起社會責任,擁有真正的公民意識,加入到這個隊伍中來,用法律手段促使社會的進步。”郝勁松說。
信報記者 郭志霞
新聞背景
法大碩士三告鐵路索發票
2004年9月16日:法大碩士郝勁松乘坐北京開往上海的列車出差,在餐車上用餐消費了100元,當他索要正式發票時,服務人員只給了一張收據。
郝勁松認為這種做法不合理,于是將北京鐵路分局告上法庭。
2005年4月5日: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他的訴求。
雖法院駁回了郝勁松請求,在該案起訴時,鐵道部已向全國各鐵路局發出《通知》,要求必須給車上用餐和購物的消費者開具發票,歡迎乘客索要和監督。
2004年11月14日:郝勁松在辦理退票過程中,退票工作人員退給他0.5元現金,并就收取的兩元退票費向他出具了北京鐵路局退票費報銷憑證。
隨后郝勁松以鐵路退票無正規發票為由起訴。
2005年6月9日:法院認為鐵路部門給郝勁松出據的退票費報銷憑證雖沒有套印稅務部門統一的發票監制章,但完全可以作為報銷憑證使用,駁回郝勁松訴求。
2005年2月5日:郝勁松乘坐北京西開往太原的N275次列車,在列車上他先后買了水果等60多元的物品。郝勁松向售貨列車員索要發票未果,隨后其拿著售貨列車員開具的售貨憑證起訴要求開具發票。
2005年6月9日:法院判決郝勁松勝訴,北京鐵路局給郝勁松出具60元正式發票。
信報記者 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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