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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澳門擬互認民事判決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5日 09:13 中國消費網

  記者4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日前應邀率團到澳門訪問,就《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于相互承認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進行首次磋商。

  本次磋商,經過雙方坦誠交換意見,內地與澳門特區代表就起草《安排》的主要原則、承認和執行判決的范圍、“判決”的種類、承認和執行判決的條件以及《安排》的溯及
力等問題已基本達成共識;同時,雙方均表示將盡快進行第二次磋商。

  黃松有指出,本次磋商目的十分明確,即盡快在兩地間建立起相互承認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執行機制,為兩地居民、企業提供司法保障,以推動兩地經濟的進一步交往和繁榮,在司法領域真正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兩地司法協助應當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求同存異,在“一國兩制”下,不同法域的協助應當比國與國之間的合作更為高效、便捷。雖然兩地法律制度的設置尚存差異,法律概念有不同之處,但只要雙方共同努力,相互學習、相互借鑒,發揮聰明才智,在兩地不同的法律制度之間就會找到最佳結合點。(編輯:王海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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