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國際著名商標標識7萬件 主犯獲刑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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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5日 09:06 法制日報 | |||||||||
本報訊 王雄 王建宗 近日,北京慧誠服裝公司駐福建省泉州市辦事處負責人鄭京因偽造Adidas(阿迪達斯)、Nike(耐克)、Reebok(銳步)等國際馳名注冊商標標識7萬多件,被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法院查明,2000年8月至2001年6月,被告人鄭京雇傭林志賢(另案處理)以未經注冊登記的“北京慧誠服裝公司泉州辦事處”和“北京慧誠泉州紡織品進出口公司”的名義從事服裝經營活動。其間,鄭京及林志賢未經Adidas、Nike、Reebok注冊商標所有人美國耐克國際有限公司、德國阿迪達斯國際有限公司、英國力寶克國際有限公司的許可,擅自向他人定作假冒的Adidas、Nike、Reebok注冊商標標識70880件及偽造Adidas布商標64捆2500米,并將上述3種注冊商標標識用于加工服裝出售。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鄭京偽造Adidas、Nike、Reebok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且犯罪情節特別嚴重,鑒于其自首投案,給予從輕處罰,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