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28日電 (記者 牛愛民 孫萍) 記者28日從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北京機動車駕照考試收費標準將由每人50元上調到150元。
據悉,從2005年12月1日起,北京市交管部門將調整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標準,試行的新收費標準由原來的每人50元,調整為每人一次全套(包括三個科目)考試共計150元。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50元,場地駕駛技能
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40元,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60元。
此次收費標準的調整依據是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北京市財政局共同發布的《關于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標準(試行)的函》。
據交管部門負責人介紹,2005年11月30日以前報名并已辦理交費手續的學車申請人,不再追加考試費。但申請人科目考試補考一次仍不合格的,在辦理重新申請考試手續時,須按照新標準收取相應科目的費用。2005年12月1日(含)以后報名考試的,執行新的收費標準。每個科目考試一次及補考一次按一次收費。如果補考仍沒有通過,申請人須重新申請考試,并按照新標準相應的科目再次交納考試費用。據了解,在新標準實施前,如果補考仍不及格,每個科目追加5元考試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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