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騙保騙賠嚴重 反欺詐難離專業化與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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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4日 10:05 中國消費網 | |||||||||
追蹤、拍照、明查、暗訪……干練的"保險偵探"使出混身解數,與狡猾的"保險騙子"左右周旋。這些過去只在電影中見過的精彩場面,如今正在很多城市暗暗上演。一些特殊的調查人員正用自己獨特的工作方式對付日益猖獗的保險欺詐。 當前,保險欺詐日益成為侵蝕我國保險業肌體的毒瘤,欺詐行為越來越頻繁,欺詐手段越來越高明。一場欺詐與反欺詐的"魔道之爭"因而也變得更加激烈。
保險欺詐暗流涌動 一套牌照投保,多臺汽車受益,這是武漢市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騙保伎倆。該公司給4臺車上了同一套牌照,但車身顏色分別為黃、白、藍、紅。4臺車先后出險,保險理賠員核查保單、車牌號、車型,都沒有發現異樣,于是予以賠付。如果不是保險公司"調查人員"在查閱舊案檔案時發現這個牌照的車輛在較短時間內密集出險,情況異常,投保人"瞞天過海"的騙保行徑只怕還要繼續下去。 保險欺詐并非新鮮事物,從保險業誕生之日起,欺詐事件就如影隨形。據有關統計數據顯示,國際上某些險種因被欺詐而導致的賠款支出最高可達保險費收入的50%,平均保險業務的欺詐損失在10%-30%左右。隨著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不斷擴大,保險欺詐活動也日益頻繁,有資料顯示,在上世紀80年代末期,詐騙犯罪中涉及保險欺詐的僅占2%左右;到1994年底,這類案件上升到6%左右;到2000年,則升至9.1%。 在我國,尤以車險市場與健康險市場上的欺詐行為最為突出。根據多個城市的保守估計,目前約有20%的車險賠款屬于欺詐,北京市各財產保險公司在2000年至2003年的四年間,騙賠造成的保險損失約有13億余元。車主或無中生有、故意編造保險事故,或移花接木,轉嫁保險責任,或謊報事故經過、利用假發票騙取保險賠償,甚至偽造保單,以假亂真,擾亂保險市場秩序。 在健康險中,投保人或帶病投保,或未發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生保險事故,或先出險后投保,出偽證故意騙取保險金,或自演自導一幕幕自殘的苦肉計。更有甚者,有人為了騙取保險金,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疾病等保險事故。湖北利川一藥劑師因生意失敗債臺高筑,竟然雇兇殺害自己的親弟弟以騙取保險賠款。 反欺詐不動聲色 不久前,武漢市一家保險公司接到舉報:該公司一業務員違反規定,在外邊偷偷開了一家汽車修理廠。這位業務員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回去打理自己的工廠。由于有職務之便,他的修理廠代為理賠的車險賠額總比別的廠家高。接到舉報后,公司領導不動聲色,派出公司身份隱秘的獨立調查人員秘密查訪。他們先摸清該業務員的上下班路線、活動規律,然后駕車跟蹤,并拍下大量畫面:幾點鐘從家出門,幾點鐘來到公司,下班后何時到達修理廠,在廠里怎樣安排別人干活……一周后,一份詳細的調查報告擺在公司領導的辦公桌上。在大量無可辯駁的證據面前,這個"內鬼"無言以對,馬上被公司開除。 這些隱密的"獨立調查人",實際上是保險公司內部的專業反欺詐人,他們直接受總經理的領導,不與其他職能部門發生橫向聯系。他們熟悉保險業務流程,經驗豐富,而且具備較強的反欺詐能力,專門開展打擊騙賠行動。人保財險武漢市分公司自今年年初設立專門的"獨立調查人辦公室"以來,已經立案調查涉嫌騙賠案97筆,挽回經濟損失130多萬元。 面對大量的欺詐與不誠信行為,保險公司不得不練就"火眼金睛"。不僅在武漢,在重慶、哈爾濱、深圳、青島等許多城市,類似的保險反欺詐人員都在暗暗行動。有些是作為保險公司內部人員,有些則是專門的社會調查機構。有統計顯示,我國已有不下200家從事類似私人偵探業務的調查機構和信息咨詢公司。目前逐漸增多的保險欺詐案件,正成為不少商務調查機構的新業務。 當然,反欺詐的斗爭不僅僅是這樣被動、秘密地展開。今年是中國保監委提出的保險誠信建設年,各地保險管理機構還在制度和機制上探索對抗欺詐的有效途徑,重拳打擊欺詐行動。湖北省保監局和湖北省保險行業協會新近建立起保險營銷員"黑名單"、違規保險營銷員行業禁入等制度,以從根本上遏止保險營銷人員的欺詐和內外勾結行為。北京市保監局今年啟動反車險欺詐行動,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懲處車險詐騙行為,包括加大對車險詐騙行為懲處的宣傳力度,完善"北京市車險風險信息系統"的功能,建立保險行業內的反車險欺詐合作機制等。一些地方保險機構還加大與公安等執法部門的協作,開展"專項打擊",凈化保險市場。 專業化的較量 近年來,保險欺詐的隱蔽性、職業化、團伙化特點愈顯突出,加大了反欺詐的難度。北京市破獲的一個專業車險詐騙團伙,共詐騙保險200多起,涉及8家保險公司,詐騙總金額達300余萬元。而內外勾結也是當前保險欺詐活動表現出來的一大特點。業務員與投保人串通一氣,偽造證據,偽造理賠手續,常常使騙保騙賠的道德風險升級。 業內人士認為,應設立專門的調查管理機構或崗位,統一開展疑難案件的調查處理和監控管理工作,或聘用注冊商業咨詢公司的專業調查人員進行疑難案件的調查取證等技術工作,這是以保險調查工作的技術專業化和職業化來對抗保險欺詐的專業化。 但是,形成保險欺詐的原因很多,不僅有社會的、經濟的、人性的因素,同時也包括保險公司內部原因和社會法律環境等因素。所以,這一場"魔道之爭"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平息的。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我國保險欺詐的增加趨勢與保險業自身的制度漏洞不無關系。一輛投保的車輛多次出險;一位被車禍撞死的人多次"死后復生";一套偽造的資料多處使用,這些拙劣的欺詐手法卻常常能奏效。以前甚至還發生過一輛車因同一事故先后在10個保險機構獲賠30多次的怪事。這不僅說明出保險公司的管理水平低下,同時也暴露出保險制度上的漏洞:保險人之間不能進行有效率的信息交流與數據共享,保險公司視對方為競爭對手,沒有溝通的橋梁,很容易讓居心不良者有機可乘。另一方面,還有一些保險公司為爭奪市場份額,采取粗放式經營,導致代理人在招攬客戶時置規章條例于不顧,為日后的騙保埋下隱患。 有保險專家指出,引入調查人制度、"保險偵探"制度,無疑加大了打擊保險欺詐活動的力度,值得借鑒。但要根本解決欺詐問題,各保險公司必須強化承保理賠機制,完善各項理賠管理環節,把被動的"事后控制"轉變為主動的"事前控制"。保險公司應采取措施,加強風險管理,盡量不設計一些誘惑力太強的商業保單。在保險承保與理賠上,不以犧牲風險控制為代價。加強核保,將欺詐消滅于萌芽狀態;加強核賠,把好防止保險詐騙的最后一關。同時,整個保險市場必須聯手行動,建立保險誠信網絡、信息共享平臺,社會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配合,才能不給欺詐者以可乘之機。 隨著經濟發展、科學進步,保險欺詐的手段將越來越隱蔽化和專業化,識別保險欺詐將變得越來越困難。少數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獲得非法利益而挖空心思,騙賠手法不斷翻新,讓人防不勝防。部分社會職能部門監督乏力,不把關、虛設防。有的騙賠者竟能通過各種途徑,得到虛假的事故證明、治療費用證明;加上社會上"制假"泛濫,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假發票、假公章、假證明材料搞欺詐開了方便之門。這些社會因素都決定了保險欺詐與反欺詐的"魔道之爭"還將持續上演。 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對保險欺詐對保險業發展帶來的嚴重危害,保險行業有責任也有能力聯合其他行業,特別是加強與公、檢、法部門的聯系與合作,以更為專業化的手段,狠狠打擊保險詐騙犯罪活動,筑起起保險反欺詐的銅墻鐵壁。(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