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顯示,近年來,民航旅客對機票銷售代理方面的投訴數量約占民航旅客、貨主投訴總件數的三分之一,而且呈上升趨勢。這些投訴主要集中在“黑代理”機票銷售點以及被稱作“票串串”的“黑代理”人員上。這樣的"黑代理"見人就發卡、見錢就出機票,他們不負責任、不講誠信,經常因業務不熟造成售票差錯,如旅客身份證上姓名與機票上的姓名不符、乘機票證不符合要求、在電腦上的訂座記錄不全等,從而導致旅客無法登機。
機場出口、繁華路段、大街小巷……他們不厭其煩地向過往的行人發送機票訂購卡,職業性的笑容隱藏著引君入甕的陰謀。在由機票所串聯起的巨大的“利益鏈”中,有的疲于奔命,有的卻拈花微笑。但有誰知道,在看似黑白兩道涇渭分明的機票代售的背后,卻隱藏著鮮為人知的正邪聯手;航空公司、機票代理商和“黑中介”之間因具有共同的利益而滋生出“曖昧”的關系。
引君入甕,“黑代理”騙術為何屢屢得手?
本打算去深圳的重慶旅客洪某、夏某因為買機票圖便宜上了當。幫他們購票的“黑代理”毛某用兩張兒童票“偷梁換柱”,結果被該航班的機組發現,兩位旅客因此未能按時成行。實際上,毛某早知道當天到深圳只剩下全價機票,但為了賺錢,他承諾向洪某和夏某提供8.5折機票,并替他們購買機場建設費。
于是,毛某先到重慶沙坪壩區某旅行社出了兩張半價的兒童票,然后到一假票制作點,用以往的廢票涂改制作了兩張同一航班的全價機票,并通知旅客在飛機起飛前20分鐘到江北機場候機廳取機票和登機牌。在機場,毛某以小孩還在路上為由,先辦理了登機牌,被蒙在鼓里的洪某和夏某隨后付款登機,但被航班機組人員發現。接著,仍逗留在候機樓的毛某被警方抓獲,并被處以15日的治安拘留。最后,洪某和夏某只得乘坐當晚的另一個航班離開。
實際上,機票低折扣正是“黑代理”騙取旅客信任的主要手段之一。在貴陽某政府部門工作的張峰,今年“十一”期間去重慶旅游,在逛街的時候接到了印刷精美的機票訂購卡。在訂回貴陽的機票時,對方稱可以拿到7折的機票。但張峰在機場入口處拿到的卻是9折的機票,送票的稱7折的機票已經賣完了,還要求加收20元的送票費。張峰考慮到如果不要機票第二天上班就要遲到,也只好認了。“真是上賊船容易下賊船難呀!”他說。
他們遭遇的正是被業內稱為“黑代理”—— 沒有機票代理銷售資格的經銷商所慣用的伎倆。這樣的“黑代理”先通過全面撒網的辦法,用低折扣引誘顧客訂票,然后將這些散客的資料集中起來,以團隊名義向正規的機票代理或航空公司的售票營業部購票。由于個人票與團體票的折扣不同,“黑代理”所賺取的就是兩者之間的差價。如果散客沒有達到團體的數量,他們承諾的折扣難以兌現,就只能采取其他的欺詐手段。“黑代理”的送票人還經常以路程遠,油價上漲等理由索要送票費。這些行為實際上都是民航管理部門禁止的。
民航貴陽售票處的副經理太金玫說,正規的機票代理售出機票后,如果遇到航班延誤、身份證過期等特殊情況,會立即通知買票人并盡快處理。但“黑代理”卻只要是把票賣出去,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管了。
民航貴陽售票處的彭敏副經理說:“幾乎每天都有從‘黑代理’處買了票而不能按時登機的人,貴陽機場有時候每天多達五六個人。我們都深受其害,因為很多‘黑代理’打著我們的旗號,登機遇到麻煩后,‘黑代理’肯定是銷聲匿跡了,而顧客就找到我們頭上。”
彭敏說:“這種‘黑代理’騙人的現象早就有了,只是近幾年越來越突出。一些媒體也不負責,還經常刊登他們的廣告。‘黑代理’在報紙上登的廣告我們一眼就能看出來,但是普通群眾卻不一定清楚。有人對廣告信以為真,結果就是上當受騙。”
據介紹,“黑代理”還用各種借口向顧客多收費,比如說油價上漲了,而且路途超過了多少公里,天氣寒冷送票的十分辛苦等。如果你向他要收據或者正規的發票,他就嘎然而止,寧可不額外收錢,也不會給你收據或發票。這是因為民航管理部門曾三令五審禁止額外收費,有了收據或發票,管理部門可以籍此處罰相關人員。
各取所需,利益鏈條滋生“曖昧”關系
貴州省在中國民用航空貴州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注冊的機票代理商只有49家,但市場上的“黑代理”卻超過200家。北京、廣州、四川和重慶等地的“黑代理”數量更是無法具體統計。業內人士估計,在四川市場,“黑代理”占據了30%-40%的市場份額。
在許多地方,機票“黑代理”的身影幾乎無處不在,那些被雇來發機票打折卡的人,不僅前堵后追地把卡片強塞給行人,還在馬路中間將卡片塞進車輛的窗戶里,讓人們十分苦惱,也嚴重影響了城市的形象,有時甚至導致一些惡性事件的發生。
前不久,貴州省貴陽市一家酒店的保安就和幾個發打折卡的人打了起來。這些發卡人長期徘徊在酒店門口,對出入酒店的客人窮追不舍,有時甚至追到了酒店大堂和客房的樓道。在此住宿的客人十分不高興,多次向酒店抱怨。酒店于是囑咐保安阻止發卡人進入,而在屢次制止都不管用后,事件升級為拳腳相向。發卡片的人糾集了更多的“同行”與酒店的保安斗毆,雙方均有人受傷。盡管這只是一個特殊的事例,但卻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了問題的嚴重性。
實際上,民航管理部門對機票銷售代理商的要求是十分嚴格的。《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管理規定》中第九條要求,銷售代理人應該具備下列營業條件:有固定的獨立營業場所;有電信設備和其他必要的營業設施;有民用航空運輸規章和與經營銷售代理業務相適應的資料;有至少三名取得航空運輸銷售人員相應業務合格證書的從業人員。
相比之下,“黑代理”只能通過電腦查票,但出票還必須到其“上線”—— 正規機票代理點去拿。他們就像打一搶換一個地方的“游擊隊”,幾部電話,幾十名或上百名發卡片的人,好一點的代理點會有一部電腦。訂票卡上印的經營地點往往是一個廢棄工廠或者根本就不存在的地址。如果旅客定了機票,這些"黑代理"則會千方百計地勸說旅客不要去其工作地點取票。
表面上看,正規代理商和“黑代理”水火不相容,但實際上,由于機票代理商的機票銷售量達到一定的額度,航空公司就會給予高額獎勵,機票代理商與“黑代理”之間具有共同的利益,因而滋生出“曖昧”的關系。“黑代理”到固定的與其有“曖昧”關系的代理商那里訂票和出票,靠“空手套白狼”賺取折扣差價。而正規的機票代理點可以多賣出一些機票,年終得到更多的航空公司的獎勵。有些機票代理點甚至將機票的全部利潤都讓給“黑代理”,自己只拿相當可觀的年終航空公司的獎勵。在部分地方,一些正規機票代理點甚至通過養"黑代理"的辦法擴大銷售,維持市場份額。
2003年年底,我國航空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規定航空公司給予機票代理商的代理費由機票銷售額的3%調整為6%以內,從而使航空公司能夠更靈活性地刺激機票代理商增加銷售量。航空公司給予機票代理商的代理費用是雙方的一個秘密,不會輕易告知外人。由于各航空公司之間競爭十分激烈,提高給代理商的代理費成為爭奪市場的常用方法。
監管乏力,“黑代理”現象亟待“撥亂反正”
據重慶江北機場值機人員介紹,"黑代理"賺取旅客黑心錢的手段主要有四個:一是采取散客充團的手段,賺取團隊票與個人票的差價;二是利用航空公司提前購票優惠較多的政策,采取不正當的手段提前5天搶占低折優惠機票,而后給旅客的機票票面價可能是6折,實際上卻收旅客8折的票款,在收取了3%的正當機票代理費后可能還賺取黑心錢;三是寒暑假期間制作假學生證搶購學生票,然后以高價轉賣給其他旅客;四是吃旅客的退票款,先收取旅客20%左右的退票費,然后私刻醫院公章,出具該旅客因病不能乘機的假證明,騙取航空公司全額退票款,獲取其中的差價。
南航貴州航空有限公司副經理盧誠說:“‘黑代理’的猖獗,損失的是顧客的經濟利益和航空公司的聲譽。但航空公司對此沒有辦法。”國航貴陽營業部銷售業務室經理張征認為,“黑代理”帶來了很多投訴,卻需要航空公司去處理,增加了運行成本。
然而,航空公司對“黑代理”的態度十分矛盾。一方面“黑代理”經常欺詐顧客,造成顧客無法正常登機,帶來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損害了航空公司的形象;另一方面,航空公司之間為了競爭,都競相向機票代理示好,所以不可能對幫助他們占領市場的人心懷恨意。只要能銷售出機票,航空公司就有業績。從某種意義上,在由機票串起的“利益鏈”中,航空公司也從“黑代理”現象中受益匪淺,是坐看“鷸蚌相爭”的“漁翁”。
一些航空公司和正規機票代理認為,顧客和媒體對“黑代理”泛濫也應負有一定的責任。媒體大幅刊登"黑代理"的廣告,顧客只一味追求機票的低折扣,不注重代理點的誠信度和服務質量,圖小利卻可能壞大事,自釀苦果。
中國民用航空貴州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市場處陳天虎說:“‘黑代理’的行為影響了正常的機票銷售秩序,也經常侵害顧客的利益,但他們的行為不在我們的管轄范圍內。我們現在執法的依據是1993年國務院批準的《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管理規定》。”他說:“我們也接到過關于正規代理商是‘黑代理’的幕后老板的投訴,但查證起來困難重重,而且即便查證屬實,如何處罰沒有依據。用制訂于13年前的法規來管理現在的事物困難重重。”與此同時,城管、工商和公安等部門也都缺乏對付“黑代理”的明確的法律依據。
據了解,我國民用航空管理體制2003年改革以后,放松了對涉及航空的企業的經濟管理,同時加強行業性管理和對航空安全的管理。知情人士透露,國家有關部門已經發現目前的相關法規嚴重滯后于現實,《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管理規定》正在修訂之中,對機票代理商的市場準入門檻可能會降低,但要強化管理。
行走在法律真空中的“黑代理”日益猖獗,在市場上已經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面對航空公司高額的獎勵以及一些同行通過與“黑代理”聯手占據更大市場份額的現狀,許多誠信經營的正規機票代理商也在選擇中左右搖擺。有關專家指出,“黑代理”現象已經到了亟待“撥亂反正”的地步,否則會進一步沖擊和擾亂整個航空旅客運輸市場的秩序。(編輯: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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