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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北京站打死人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刑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3日 14:24 中國消費(fèi)網(wǎng)

  北京市二中院昨日消息,4名被控打死乘客的北京站前出租車司機(jī)李德全、陳河、馬永盛、楊金城,于近日分別以故意傷害罪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10年。

  今年1月,來京經(jīng)商的張濤因出租車價格問題與上述4名被告發(fā)生爭執(zhí)后被打死。在案件審理當(dāng)中,4人均否認(rèn)與張濤的死亡有關(guān),稱自己是在拉偏架或者是打非要害部位。

  一審東城法院在判決中認(rèn)為,4人在主觀上具有傷害張濤的故意,客觀上實(shí)施了傷害張濤的行為,并造成其死亡的后果,4人犯故意傷害罪成立,分別判決李德全、陳河、馬永盛、楊金城有期徒刑14年、11年、12年和10年。宣判后4人提起上訴。

  二中院審理認(rèn)為,東城法院所作出的判決,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應(yīng)予維持。(編輯:王彥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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