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消費訛詐還是維權英雄? 職業打假是否該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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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2日 14:28 中國消費網 | |||||||||
職業打假人,還能打多久 自1995年王海擎起個人打假的大旗以來,有關職業打假人的消息就一直吸引著人們的眼球,近日一則發生在深圳的新聞,再度讓職業打假人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一時間,圍繞知假買假算不算真正的消費行為、職業打假是否應該被叫停、應該如何看待職業打假人等問題的爭論沸沸揚揚。
知假買假遭遇法院叫停? 馮志波,湖北省天門市人,1997年起開始個人打假生涯,1999年被媒體評為“中國個人打假二十人”之一。不久前與人合辦“楚天維權網”,將打假重點指向“綠色食品”,在湖北等地法院起訴商家銷售假冒綠色食品,大多獲得法院支持。 今年3月,馮志波與合作伙伴來到深圳,在深圳沃爾瑪商場一口氣買下“諾米山”牌黑木耳等十多種商品,以其中5種商品冒用綠色標志、涉嫌欺詐消費者為由,將沃爾瑪告上羅湖區法院,要求商場退一賠一。隨后,馮志波又盯向深圳頗有影響的超市華潤萬家,以其銷售的“力保”牌保健飲料等8種商品在廣告中對消費者存在誤導為由,將華潤萬家訴到法院。 在這些案件中,法院基本上認定了被告銷售的商品冒用綠色標志、廣告用語違法的事實,但法院認為因原告屬于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沒有受到商家欺詐,故不能認定是受害者,其權利不受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據此,法院將原告的訴訟請求一一駁回。 同時,法院認為盡管馮志波的訴訟請求被駁回,但作為職業打假者,其行為在客觀上對凈化商品市場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對于商場的違法行為,法院將依法向有關政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政府部門依法處理。 全國“十佳維權衛士”、深圳市羅湖區消委會干部楊劍昌說,作為職業打假人,發現假冒偽劣產品,可以通過向有關部門舉報的方式打假,同時也可以要求受理部門進行獎勵。楊劍昌認為買假索賠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消費者,不宜鼓勵。 一審后,馮志波不服判決,上訴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11月8日,深圳市中院公開審理此案,在庭審中,馮志波表示,羅湖區法院認定的事實有誤,因為花了錢買了假貨就是承受了欺詐帶來的傷害,更重要的是原審法院的判決實質上是肯定了假冒商標的合法性,銷假商家不用負民事責任,這與《商標法》和《民法通則》的精神是相悖的。 馮志波的搭檔、另一著名民間維權人士黃志宏說,知假買假索賠是職業打假人的“王牌武器”,法院叫停知假買假等于是繳了他們的械,封堵了職業打假人的路。 是消費訛詐還是維權英雄? 事實上,自從職業打假人誕生之日起,有關知假買假的爭論就沒有休止過。 支持者認為,目前市場上假貨橫行,與商家相比,消費者個體往往處于劣勢。出了問題如直接找商家,很多商家都推三阻四;如找消協解決,人家要處理數不清的投訴,何時輪到自己?剩下最后一招,就是消費者和商家打官司,動輒兩三個月,還不包括訴訟費、律師費,成本太高。而職業打假人則可利用熟悉法律的優勢,主動尋找假貨,然后訴諸法律,并通過媒體廣而告之,最終達到幫助社會清理假貨、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目的。 因此,職業打假人出現之處一般都是掌聲一路。馮志波在個人打假者中屬于比較走運的一個。1998年各地的“王海”群起打擊假藥“菌必治”時,馮的索賠比較順利,惟一例外的是在漢陽區顯正大藥房,該藥店所售“菌必治”的供貨商自恃后臺硬,拒不退賠,是被馮志波起訴到法院的第一家售假藥店。《武漢晚報》當年9月為此討論了20天,90%的參與者站在馮志波一邊。售假藥店最終賠償一萬余元。 但也有很多人質疑職業打假人的動機,認為這些口口聲聲為了公眾利益四處聲討假貨的人實際是沖著高額賠償金去的,有些素質較低的干脆直接訛詐商家。據《寧波日報》報道,2004年該市市中心的手機市場接連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有人故意前來購買水貨手機,然后自稱消費權益受到侵害,向經營者索要雙倍賠款,不少經營者啞巴吃黃連,都賠了幾千元錢。事后,工商人員調查發現,這些手機經營者遭遇的是同一幫人,這幫人購買水貨手機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為了獲得賠償。 目前,似乎質疑的聲音更為響亮。記者接觸的幾位民間維權人士都表示,與上世紀90年代相比,近年的打假維權活動困難多了。一個重要原因是各地的司法機關不再那么支持職業打假。馮志波說,他們這次在深圳起訴,有的法院就不受理。他說,法院叫停知假買假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消費訛詐,可以理解,但它將職業打假的路也堵死了,是連“孩子”一起倒掉。 職業打假之路似乎越走越窄。 能否撐起民間維權半壁天? 1995年,22歲的王海在北京各商場購假索賠,50天獲賠償金8000元,從此催生了職業打假人這一行業。隨后,張磊、臧家平、葉光、茜平、喻輝、程百家……諸多職業打假者不斷涌現。2000年,王海宣布退出個人打假。之后,打假人群在迅速膨脹后急速縮減。 據了解,一些堅持職業打假的人開始開設公司,以組織化的形式來打假。他們往往同時開設兩家公司,如王海旗下的“北京大海商務顧問有限公司”,屬于商業化運作,遵循市場規律,主要受企業委托從事知識產權保護、企業打假、打擊不正當競爭、商務調查、訴訟業務等。而“北京王海熱線咨詢有限公司”則屬于非盈利項目,以提供義務咨詢為主。 職業打假人黃志宏對此的解讀是,隨著改革的深入,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利益集團,他們擁有的資源是職業打假者個人無法比擬的,因此在兩者的較量中,職業打假人很難獲勝,就算獲勝,成本也很高。因此,開設公司,以企業打假的形式出現不失為一種好辦法。而且兩家公司同時運作,也可以在義利之間尋求平衡點。 談到職業打假人的出路,屢受挫折的馮志波仍然信心十足。他向記者列舉了一組數字:從2001年4月到2004年10月底,國家質檢總局查獲的假冒偽劣產品貨值111億元。而據權威部門保守估計,目前我國市場上存在的假冒產品總量超過1370億元,假冒產品的查獲率不足10%。 馮志波說,既然社會上還有那么多假貨,消費者如此期望他們能發揮作用,職業打假就一定有它的生命力。 立誠信于不倒 采訪中,王海一直強調,不管“以正報怨”還是“以怨報怨”,只要威懾了欺詐,立起了誠信,就是利大于弊。 先不說其對錯。從堯、舜、禹到孔子,中國幾千年來的道德準則正是一個“信”字。基于此,才有了“童叟無欺”、“貨真價實”的中國商業文化要求,才有了那些以誠信為本開通絲綢之路、興起盛唐之世的中國商人。 千年已逝。而今,誠信在社會文化中的地位忽然變得薄弱。改革開放的春風在中國接連掀起消費熱潮的同時,廣西連續發生假酒中毒事件,傷3000多人,亡50多人;福建郊區一些村民竟在化糞池中腌制大頭菜;全國屢屢發生家電爆炸案,還有大頭奶粉、注水肉、瘦肉精、地溝油…… 挽誠信于既倒。因此不僅僅有了王海,還有了消協,有了中國質量萬里行、百城萬店無假貨、全國誠信日……誠信,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道德基礎。在21世紀的今天,如何立誠信于不倒,如何讓誠信的時代精神固化入人們生活,是所有消費者夢寐以求的。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京生說,職業打假人實際上是市場發育不健全的產物。因為,和造假者的不當得利相較,職業打假者的獲利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針對那些指責職業打假者贏利目的不高尚的聲音,董京生打了一個比喻:貓頭鷹捕食田鼠,目的當然是為糊口,但客觀上保護了大片莊稼。 歷史是一個進程。如何從根本上立誠信于不倒,也必然只能是一個進程。因此,我們似乎不必糾纏于進程中必然出現的問題,而應積極參與并投入到這個進程中去,并促使它的盡快完成。 本報專訪王海 每年端掉假貨窩點幾十個 爭論紛紛揚揚,結論先不待言。 先聽聽職業打假“第一人”王海那語速頗快、聲音清亮的應答。 記者:您如何看待此次深圳法院叫停知假買假? 王海:我覺得法官對消費者身份的認定存在局限性。我一直認為,法律應對制假、售假者突出懲罰條款,而對檢舉揭發的消費者突出獎勵條款,不然就打擊了反欺詐而鼓勵了欺詐行為。至于對消費者身份的認定,我覺得沒有必要過多追究,事實上也不可能完全弄清楚。如果馮志波雇個生面孔做這件事,那官司是不是就贏了? 記者:但您自己不也中斷了個人購假索賠行為? 王海:我從不否認個人購假索賠對反對欺詐、扶持誠信的積極作用,但我也承認,個人行為是有局限性的。制假、售假是組織行為,而我是一個人。赤手空拳的個體,怎么對抗得過那些正在欺詐社會的利益集團。所以我選擇通過組織繼續打假,這樣更理性、更成熟,也更易規避風險。因此,1996年我創辦了北京大海商務顧問有限責任公司,專門向客戶提供維權、打假的調查與咨詢服務,之后我就慢慢退出了個人打假。 記者:公司效益如何? 王海:不錯。全國各地很多遭遇假冒的企業都主動找上門來,公司創辦至今,每年至少協助執法單位端掉假貨窩點好幾十個。這些只是經濟效益,所以今年我又成立了非盈利的王海熱線咨詢公司,在社會上收集、核實各種廣泛涉及公眾利益的欺詐行為后,向有關部門舉報、揭露,并建立網站,及時向公眾發布各種商業欺詐行為和不誠信行為的警示。 記者:最后一個疑問,您覺得知假買假是以不誠信對抗不誠信嗎? 王海:不。就像這次馮志波這件事,我就認為他的個人誠信值得肯定。我認識這個人,覺得他誠懇、不錯,也許今后,他會因為法院這次認為他不是真正意義消費者而被逼得失去誠信。還是我之前所說的,他如果雇生面孔來做,那官司是不是就贏了?總之,我同意馮志波的觀點,只要社會上還存在不誠信,職業打假,不論是個人還是組織行為,就都還有它的生命力。(編輯:盛秀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