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針對目前航空客運市場行政管理方面和客運市場經營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中國消費者協會在18日發布的航空服務狀況調查報告中,向中國民航總局和航空運輸企業提出四項建議。
第一,民航總局出臺的《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已一年有余,除個別航空公司外其他航空公司至今仍未向消費者公布具體的補償標準和補償方案,這種行為是對消費者權
益的極大漠視。呼吁航空企業切實履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義務,在半年內向消費者公布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標準和方案。在航班延誤發生后,應及時誠實履行告知的義務,同時主動做好各項服務和償付工作。
第二,鑒于目前航空公司航班延誤信息不透明、通知不及時引發消費糾紛的情況十分突出,建議民航總局督促航空公司建立公開的航班延誤信息查詢系統,讓消費者可以通過電話、網絡及時知曉航班延誤信息及延誤原因,從而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第三,取消運輸規則中“72小時座位再證實手續”此項不合理的規定,進一步方便消費者。同時逐步向國際慣例接軌,提高行李滅失的賠償標準,保障消費者的財產權。
第四,民航管理部門應督促航空公司在各機場建立健全航班延誤、取消后的補救機制,落實補救措施;督促航空公司一旦出現航班延誤等情況,及時查明原因,并依照各航空公司公布的補償標準向消費者提供補償,避免各類危及安全穩定的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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