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起訴不盡贍養義務的兒子要求歸還屬于自己的房產,被告兒子竟然在法庭審理此案中,讓鄰居冒充母親的律師到法院撤訴。被告兒子沒想到他的伎倆被承辦法官當場識破。記者昨天獲悉,冒充律師到海淀法院撤訴的張某受到了法院訓誡處理。
75歲的趙老太與被告林某是母子關系。雙方曾約定,趙老太將位于本市海淀區四季青鎮中塢村的北房3間交給兒子,兒子同時履行對母親的贍養義務。由于兒子不履行贍養義務
,老母親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兒子騰退上述房屋。
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突然接待了一個以原告趙老太律師身份到法院提出撤訴的人。張某持有趙老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及授權委托書來到法院,稱原告年事已高、行動不便,特委托其到法院代為辦理案件撤訴手續。承辦法官仔細詢問情況后,按張某提供的電話與原告進行核實。通過講話聲音和案情敘述,承辦法官判斷接電話的并非原告本人。經過認真比對,承辦法官又發現授權委托書上趙老太的簽名系他人偽造。此后,承辦法官向張某宣講了有關法律規定和妨礙民事訴訟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懾于法律的威嚴,張某主動向法官坦白了其是林某的鄰居,為了給朋友幫忙,其偽造原告授權委托書,冒充趙老太代理人到法院辦理撤訴手續的事實。(編輯:王海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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