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樣品不擔責是霸王條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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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5日 10:51 上海青年報 | |||||||||
本報訊(記者 劉昕璐)“觀眾不得自攜非本院出售的飲品食物進入本院”,該規定單方面附加了與購票合同無關的不合理限制條件;“樣品或清倉商品(商場)不承擔維修及質量責任,也不接受退貨、更換”,這是單方面免除商場“三包”責任…… 昨天下午,市消保委組織召開“金融、保險、商場連鎖店不平等格式條款點評會”,邀請專家學者、律師對這三個消費領域的“霸王條款”進行了點評。這是市消保委繼去年集
據了解,自2004年以來,市消保委受理超市大賣場投訴9585件,金融投訴544件,保險方面投訴498件,收到不平等格式條款征集活動的來信160多封。昨天的點評會上,專家集中指出了三大消費領域存在的“條款擬定不公平”“未履行提示義務”“排除合同相對人的權利”等9種霸王條款,點評涉及16家企業。據悉,點評所涉及的企業,在點評會前幾乎都妥善解決了個案,并著手采取措施糾正不平等格式條款。 點評會并非點過即罷,據悉,市經委、市保監局等行政管理部門點評會后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研究落實專家點評意見;結合專家意見,依法要求有關經營者對不平等格式條款予以修改。 而市銀行同業公會、市保險同業公會表示愿配合企業修改合同,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問題企業”則多愿意接受專家們點評意見,表示會對有關格式條款進行梳理并修改。記者了解到,市消保委將就此繼續跟蹤各企業乃至行業的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點評霸王條款 商場連鎖店 霸王現象電影票背后規定“觀眾不得自攜非本院出售的飲品食物進入本院”。 性質:附加不合理條件點評:該規定單方面附加了與購票合同無關的不合理限制條件。為保障廣大觀眾的觀看質量,影院規定不能攜帶易燃易爆、閃光、帶味、出響、冒煙等禁忌食品進入放映廳,可被認同,然而這一規定甚至可被認為實質是為了增加影院附屬賣品部營業額,侵害消費者選擇權。 霸王現象某眼鏡店店堂告示,“驗光必須配鏡。” 性質:限制自主交易權點評:驗光、配鏡是不同的消費內容,也是可以分離的兩道工序。這條規定無視了消費者真實意愿,屬強迫交易行為,限制了消費者自主交易權。 霸王現象消費者在超市以稍低價格購買一臺數碼攝像機,雖是樣品,但服務人員告知質量絕對保證。發票上則蓋了“本商場折價商品為樣品或清倉商品,已告知顧客所售商品瑕疵狀態并被顧客接受,商場不承擔維修及質量責任,也不接受退貨、更換”的方章。 性質:免除法定義務點評:除非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前已被告知存在瑕疵之外,不得以此單方面免除經營者自身“三包”責任,避開售后服務。再者發票蓋章屬消費后的補充“條款”,不能作數。 (上海申匯律師事務所李家麟律師點評) 保險 霸王現象某人參加保險公司《個人住院醫療綜合保險》,同時參加市總工會“退休工人因病住院互助補貼”(每年交納50元)。消費者住院拿到總工會補貼后,再到保險公司理賠時,得到的理賠金卻扣除了總工會的補貼額。 性質:未履行提示義務點評:保險合同很厚一本,其中一款要求“住院費、手術費等可依法律及政府規定有所補償、或從其他福利計劃取得部分或全部補償,保險人僅負責補償剩余部分,并以保險金額為限”。保險公司究竟有沒有履行有關提示義務或者提示不夠?這一點關系到消費者作出的決定。此外,這一合同規定還會導致當事人參加其他任何福利計劃,都變得沒有意義。其實保險公司根本無權吸納總工會的補償。 霸王現象保險公司事先對被保險人的年齡核保時不查實,到了理賠時卻以年齡不對,要求補費計息,但是一遇到不利自己的情況,退費時反而規定無息退費。 性質:條款擬定不公平點評:保險公司在利息支付方式上采取“雙重標準”。對保險公司有利時需要消費者支付利息,反之保險公司就不肯付利息。這是典型的不公平條款。建議保險公司適當修改該條款,采取雙方支付利息或者均不支付利息的方式。同時,對被保險人年齡的核實應是保險公司工作之一,不能以工作上的疏忽要求消費者來承擔相應結果。 (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樹英點評) 金融 霸王現象消費者租用某銀行保險箱,發現租用規則中規定:“保險箱租費和保證金數額,由本行制訂。如遇調整均按交付時的實際價格計收。” 性質:排除合同相對人的權利點評:合同成立就已生效,但是生效與實際履行之間可能有時間差。如果實際交付價格比合同約定價格高,價格條款又不允許協商,無疑侵害了消費者的自由締約權。建議合同修改為“實際價格比約定價格低時,按照新價格履行。如果實際價格比約定價格高,則按照約定價格履行。”如此,則能盡可能站在消費者立場作出決定。 霸王現象有些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借款抵押合同》規定:“抵押物全部或者部分滅失、毀損、沒收等,抵押物已經或者將要不再具有擔保能力的屬于違約事件。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并補償因其違約對貸款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性質:違約責任設定不當點評:抵押物(房產)的滅失可能由于抵押人自己過錯、第三人的過錯造成,也可能是地震、臺風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如果此類情況統統歸屬消費者違約,未免不盡合理。畢竟自然界不可抗力、第三人過錯非消費者所能阻止發生。 霸王現象銀行在《個人住房貸款借款抵押合同》等合同中規定“提前還貸需承擔違約責任”。 性質:單方面任意解釋條款點評:消費者提前還貸屬于違約,支付違約金無可厚非,但是銀行對所謂“違約行為”任意作出解釋,通過設置苛刻條件,增加消費者違約責任。如,“借款人在貸款發放滿1年后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申請書必須詳細列明提前還款的計劃,該通知一經貸款人確認后不可撤銷”———有失苛刻。 (華東政法學院教授傅鼎生點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