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體上印青島啤酒標簽 打擦邊球不構成侵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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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0日 13:58 魯中晨報—魯中網 | |||||||||
本報訊 (記者 李曉東 實習生 李超) “啤酒瓶體上印著青島啤酒四個字,而酒瓶的紙質標簽上卻是淄博某啤酒公司,這是怎么回事?”近日,有讀者向報社反映了這樣一件奇怪的事。 根據讀者反映,記者在市場上找到了這種啤酒,啤酒的標簽上有“綠溪啤酒”字樣,標注的制造商是淄博某酒業公司。但在酒瓶瓶體上部,有非常明顯的“青島啤酒”和“TSIN
在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辦事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種啤酒不是他們公司的產品,但酒瓶確實是青島啤酒使用過的酒瓶,使用過的酒瓶公司是不重復使用的,一般也不回收。 隨后,記者找到了“綠溪啤酒”標簽上注明的地址,但這處地址并沒有這家公司。附近一居民告訴記者,一年前,這里曾經有一個啤酒公司在此辦公,但去年七八月份就搬走了。 于是,記者多次撥打了標簽上的聯系電話,一名自稱姓周的女士告訴記者,公司負責人不在,但公司的確使用了印有“青島啤酒”字樣的酒瓶,其他問題自己不清楚。記者從工商部門了解到,這家公司已經進行了登記注冊。 就該啤酒廠家使用印有其他廠家商標的酒瓶的行為,記者咨詢了法律界人士,他們都表示,雖然消費者對此可能有誤解,但是這種行為不構成侵權。有的律師也表示,這種行為有打“擦邊球”的嫌疑,畢竟酒瓶上印有知名廠家的商標,如果在銷售時,商家不做說明,一些消費者可能會以為是知名廠家的產品。 隨后記者致電青島啤酒總部,法律部的有關人員也表示,這種行為不構成侵權。 在張店區聯通路的幾處廢品收購站,記者了解到,這種印有“青島啤酒”字樣的酒瓶的回收價格是0.1元,而沒有此類字樣酒瓶的價格一般在0.25元以上。收購站的老板告訴記者,這種酒瓶上有“字”,啤酒生產廠家不愿要,所以價格低。 而一些業內人士卻表示,酒瓶上印有廠家的商標,其他的廠家肯定不愿回收使用這種酒瓶,這就導致此類酒瓶價格很低,而對于小的啤酒廠家來說,使用這種酒瓶可以節約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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