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添加甲醛只限未禁 消費者不必對此大驚小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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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3日 10:25 華夏時報 | |||||||||||
2005年版《發酵酒衛生標準》10月生效 本報記者 劉憲銀 報道 近日,關于我國95%的啤酒含有甲醛的消息在國內引起了軒然大波,也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強烈關注。昨天,有消息稱,新標準將封殺含甲醛啤酒。但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2005年版《發酵酒衛生標準》早在今年1月份就已經出臺,將于今年10月份實施生效。該標準僅增加了甲醛含量限制標準,并未將甲醛明確列為不允許添加的成分。
昨天有消息稱,目前,我國正在對《發酵酒衛生標準》進行修訂,過去這個標準中沒有明確規定不允許加入甲醛,但在修訂的討論稿中,已將甲醛明確列為不允許添加的成分,新標準將封殺含甲醛啤酒。 對此,記者采訪了國家質檢總局標準委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2005年版《發酵酒衛生標準》已經于今年1月份簽署出臺,并將于今年10月份正式實施,《發酵酒衛生標準》正在修訂的說法有誤。 負責《發酵酒衛生標準》印刷出版的標準出版社有關人士昨天向記者介紹,新的標準僅對啤酒甲醛含量作出了限量規定,而并未對添加甲醛助劑的行為加以禁止。但她表示,新標準規定,葡萄酒、果酒、黃酒不得檢出甲醛。 衛生部食品處有關人士向記者表示,幾年前,社會就曾經對啤酒添加甲醛助劑的行為展開過討論。在我國甲醛可以作為食品生產過程中添加的助劑,甲醛在部分食品中也天然存在,比如在帶魚中。但含量極少的甲醛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我們并不會因此而不吃帶魚。 在國外同行業中,也同樣存在添加甲醛作為助劑的行為。因此消費者不必對此大驚小怪。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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