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舉行居民生活電價調整聽證 擬提高1.8分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1日 18:46 中國電力新聞網 | |||||||||
本網訊 7月8日,福建省2005年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調整簡易聽證會在福州省物價局召開。 福建省電力公司作為本次聽證會的申請單位,首先由省電力公司副總經理肖世杰介紹了本次調價方案、依據和理由。福建省電力公司直供區居民生活用電現行價格為:月用電量在150千瓦時及以下的部分按每千瓦時0.43元執行;月用電量在151至400千瓦時的部分按每千
此次調價,一是為了解決因煤炭價格持續上漲而導致火電廠發電成本上升的問題;二是為了解決“一市二價”的問題,由于5個縣級市、區存在兩個供電主體,導致一個城市有兩個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實行“一市一價”,可以消除用電差異的矛盾;三是解決因煤電聯動提高躉售電價而增加躉售縣供電公司購電成本問題。 聽證會上,絕大多數代表認為此次調價不是因為經營性原因,是煤電聯動引起購電成本增加,有政策依據,適當調整是應該的。而且5個縣級市、區居民生活用電價格進行統一調整,有利于推進城鄉用電同價工作,體現用電公平的原則。一些代表呼吁,應盡快推開居民用電峰谷分時電價,給用戶提供新的選擇權,引導居民節能節電,有利于減少用電高峰負荷,有利于建設節能型社會。電價要調整,電力改革要向前推進,以最終實現同網同價。也有的代表提出,調價頻率要適當控制,電力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 經過近3個多小時的聽證,福建省物價局的負責人最后表示,他們將充分聽取和吸收代表們的合理意見和建議,對省電力公司提出的居民電價調整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經省政府同意后按規定程序報國家發改委批準。 (本網記者 林光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