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業同行表示:行業慣例最多提前標注兩天
□許皓
晨報訊 據成都日報報道,河北三鹿出現“早產奶”的消息昨日在業界傳開。三鹿集團公關傳媒部負責人昨日稱,這些牛奶質量沒有問題,日期提前標注是合乎有關規定的。成
都乳業同行也表示,提前標注日期是行業通行慣例,但三鹿的900箱酸奶則超出了允許范圍,屬于“超期打碼”。
據了解,這批“早產奶”在天津批發點內被發現,天津河西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7月5日在“三鹿酸牛奶”批發點內一舉查獲了近900箱涉嫌超前標注生產日期的酸牛奶,這些“三鹿原味酸牛奶”的生產日期赫然標注為2005年7月6日。據悉,執法人員在司機提供的發貨憑證上確定這批酸牛奶是在本月4日發出的。
昨日下午,記者致電河北三鹿集團總部公關傳媒部,該部門負責人崔彥鋒對記者說,國家有相關規定,酸奶的檢測等待日期是72小時(也就是說可以提前3天標注生產日期),三鹿酸奶質量沒有問題,也沒有違規,不屬于早產。
但三鹿方面的解釋遭到了成都乳業同行的質疑。華西牛奶銷售公司有關人士表示,酸奶一般都在頭天生產,第二天送到訂戶手中,但訂戶見到時的日期都是當天。
四川一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國家有關部門在2003年出臺過相關的規定,一般鮮奶的日期可以標注成“D+1”(提前一天),酸奶允許標注D+2,但前提是上市流通的日期最早也要與標注日期相同。他說,三鹿如此大批量在批發點而不是廠內發現提前“日期標注”的酸牛奶,已經違規了,屬于“超期打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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