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柜麥樂迪擅自播放歌曲侵權 被判1萬元買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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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6日 09:06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王陽) 因擅自播放郭富城、陳慧琳的歌曲,近日,錢柜和麥樂迪被市一中院判決各判賠唱片公司1萬元。 2003年,華納唱片公司和香港正東公司分別指出上述兩家KTV擅自使用他們擁有版權的歌曲,并提出了每首歌曲5萬元的索賠數額。
一中院審理后認定,錢柜、麥樂迪兩公司在其經營的娛樂場所內,確實播放了上述歌曲,構成侵權,應該賠償。至于兩唱片公司提出的每首歌5萬元的索賠標準,雖然是參照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公司出具的證明,但該5萬元是一部MTV歌曲在香港地區商業性優先使用時的費用。錢柜等公司的播放不能認定是“優先使用”,具體的侵權數額又無法查清,所以該院將賠償數額定為1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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