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消費 > 正文
 

劉曉慶被告 律師稱明星代言廣告不需負法律責任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5日 17:44 北京晚報

  -職業打假人:推薦被認定為“違法宣傳”的產品是誤導

  -律師:明星代言廣告不需負法律責任

  本報訊 (記者 邱偉) “明星代言產品廣告,應該詳盡了解產品功效之后才能向公眾推薦。”今天上午在東城法院的法庭上,職業打假人楊連弟將著名演員劉曉慶推上被告席,指
出這位年近百半的影星誤導消費者,為一種叫做“番茄膠囊”的食品代言廣告,而這種號稱“保護男性前列腺、肺、防癌、抗癌”的食品涉嫌虛假宣傳。楊連弟為此要求劉曉慶向他書面道歉。劉曉慶的律師則表示,明星代言廣告不需負法律責任。

  記者看到,在“番茄膠囊”的宣傳冊上,有一張劉曉慶手捧“番茄膠囊”的照片,照片旁附有劉曉慶的手書字樣:我推薦番茄膠囊。“番茄膠囊”的產品說明手冊上稱:膠囊具有“保護男性前列腺、肺、防癌、抗癌、美容養顏”等多種保健作用。去年12月,楊連弟在桐君閣大藥房購買了太極集團涪陵制藥廠生產的“番茄膠囊”。楊連弟認為,“番茄膠囊”是食品,根據《食品衛生法》,普通食品禁止做保健功能的宣傳。楊連弟要求藥房和藥廠賠償,雙方鬧到衛生部門,結果北京市衛生局認定產品夸大宣傳功效,對桐君閣大藥房做出罰款6000元、停止銷售“番茄膠囊”的行政處罰。楊連弟起訴要求藥房及藥廠退貨,雙倍賠償。

  楊連弟同時起訴了代言“番茄膠囊”廣告的劉曉慶。楊連弟表示,他認為名人代言產品廣告,應該詳盡了解產品功能,并盡可能地親身試驗過,才能向公眾推薦,這是民事活動應該遵循的誠實信用原則,也是名人對喜歡他的公眾負責任的表現。“我無法了解劉曉慶是否親身或者由她的家人試用過,證實了番茄膠囊的各種功效。劉曉慶作為著名演員,利用她的形象和明星效應,推薦被認定為‘違法宣傳’的產品,是對消費者的不尊重,也是誤導。”

  被告制藥廠提供了大量科普讀物證明“番茄膠囊”中含有的番茄紅素有保健功能。劉曉慶的律師在法庭上表示,劉曉慶在代言之前,對番茄和番茄紅素的知識進行了了解,所以劉曉慶主觀上并沒有過錯。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