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發票今日正式啟用 7月1日之后開具的舊版發票無法報銷 但也有例外情況——
停車場、營利性醫療發票也可沿用 留神廢票蒙人 舊發票未開封地稅局原價回收
新版發票自今日起全面啟用,按照規定,舊版發票自今日起廢止。但記者今天從地稅部門了解到,有三種發票可以延用到年底,它們分別是出租汽車專用發票、停車場收費專用
發票、營利性醫療收費專用發票。
部分企業仍開舊版發票
今天上午,記者以單位訂餐為由,電話咨詢了金佰萬、九頭鳥等部分規模較大的餐館是否能開新版發票,回答是可以。但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走訪了朝陽區部分餐館,發現新版發票基本上還難見蹤影。雙井橋附近的一家餐館的老板毫不隱晦地對記者說:“我們餐館連舊版發票都沒有。您要是需要,我們可以找別人要。”
拿不到新版發票可舉報
市地稅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從今天起,舊版發票一律禁止使用。從今天起正式啟用的新版發票共有26種48個版面,其中跟百姓關系密切的有餐飲發票、出租汽車發票等。
按規定,舊版發票的截止使用時間為2005年6月30日,2005年7月1日正式啟用新版發票。開票日期為7月1日以后的,如果發票不是新版,那么這張發票等同于廢票。
地稅人士表示,從今天起,消費者如果發現相關企業不給開具新版發票,可及時向地稅部門投訴、舉報。
三種舊版發票可沿用
今天上午,記者乘坐某公司的出租車后,拿到的仍是舊版發票。
朝陽區某稅務所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有三種舊版發票是可以延用到今年年底的,這三種發票分別是出租汽車發票、停車場收費發票和營利性的醫療服務發票。除此之外,其他發票自今天起都必須使用新版的。
據了解,因這三種發票的使用量較大,目前的印刷量無法滿足企業的購買量,所以舊版的可沿用至今年年底。
6月底前開的舊版發票能報
市地稅局明確表示,6月30日前開具的舊版發票是可以報銷的,但如果7月1日以后開具的仍是舊版發票,則不能報銷。
地稅部門還提醒相關企業,自2005年7月1日起,凡未開封使用的舊版發票,地稅部門可原價回購;已經開封或未使用完的發票,則需要辦理發票的繳銷事宜。
文/本報記者 楊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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