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注冊出新規定 通用名不得提及治療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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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7日 13:02 人民網 | ||||||||
新華社北京6月26日電(記者 張曉松) 《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日前已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務會審議通過,將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保健食品注冊的規定不符合《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自7月1日起停止執行。 《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共分九章,包括:總則、申請與審批、原料與輔料、標簽與說明書、試驗與檢驗、再注冊、復審、法律責任和附則。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保健食品產業是近10年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衛生部曾先后制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保健食品通用衛生要求》《保健食品標識規定》等一系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對加強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促進保健食品產業的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改革的不斷深入、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和對健康的強烈需求,保健食品產業迅猛發展,保健食品的注冊申報量急劇增長,給保健食品注冊管理工作帶來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現行的有關保健食品審批的法規文件已經遠遠不能適應現實工作的需要,亟需對其進行修改和完善。 2003年,原由衛生部承擔的保健食品審批職能劃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年10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啟動了保健食品受理審批工作。目前,保健食品的質量標準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保健食品的生產和市場監督由衛生部等部門負責。 新華社北京6月26日電(記者張曉松)保健食品不是藥,不具有治療疾病的功能。然而,一些保健食品在宣傳時公開聲稱具有治療作用。為此,即將實施的《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保健食品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療作用的文字。 目前,我國市場上保健食品的產品名稱五花八門,非常混亂。有的帶有明顯虛假、夸大的詞語,如“腦白金”“腦黃金”“生命泉”“寶鈣金剛” “大救星真元劑”等;有的帶有庸俗以及具有封建色彩的詞匯,如“天子養生”“神駒仙芝”“神功酒”“金龍護寶”等;有的甚至與已經批準上市的藥品重名。這些產品鋪天蓋地轟炸式的廣告,造成保健食品乃至藥品市場的混亂,極易誤導消費者,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影響政府行政審批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給社會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為了加強在注冊過程中對保健食品名稱的審核,《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保健食品命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的規定,反映產品的真實屬性,簡明、易懂,符合中文語言習慣。 此外,保健食品的名稱應當由品牌名、通用名、屬性名三部分組成。其中,品牌名可以采用產品的注冊商標或其他名稱;通用名應當準確、科學,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療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不得使用已經批準注冊的藥品名稱;屬性名應當表明產品的客觀形態,其表述應規范、準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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