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潔抱怨潘婷廣告被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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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4日 09:13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胡笑紅 實習生 余洋) 寶潔公司旗下“潘婷”洗發水廣告因涉嫌違法,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緊急叫停。昨晚,寶潔中國公司發來緊急聲明表示,對浙江省工商局在對所涉及的廣告調查未有定論的情況下作出此決定表示“驚訝和不解”,同時寶潔還聲稱:其所有品牌產品的電視廣告播出程序,完全符合《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
記者昨天拿到的浙江省工商局發布的新聞稿上表示,“潘婷”洗發水廣告宣稱洗發水能補充頭發氨基酸,“能夠讓頭發十倍堅韌,效果能夠持續終身”等內容,涉嫌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違反了《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緊急向媒體發出《行政建議書》,要求所有媒體立即停止發布這一涉嫌違法的廣告,并對寶潔公司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正式立案調查,并將依法予以查處。 對于浙江省工商局新聞稿中所提到的“潘婷”洗發水廣告的質疑,寶潔昨天的解釋是:浙江省工商局提到的“效果能夠持續終身”的說法,寶潔在中國的所有“潘婷”廣告中從未使用過;廣告中提到的氨基酸維他命原成分及對于“秀發十倍強韌”的描述都有寶潔研發中心實驗室數據支持,并經過國內權威監督檢驗機構審核驗證。 寶潔還表示對自己生產的所有品牌產品及其市場廣告宣傳,包括“潘婷”,是有信心的、負責任的,公司一貫注重產品科研開發,產品的廣告宣傳用語是基于嚴格的科學試驗,有科學數據支持,并經過嚴格的內部審核制度。同時,所有電視廣告宣傳用語都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遵照國家有關廣告播出程序,完全符合《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 另據了解,除了此次被“潘婷”洗發水被叫停外,據《寧波日報》報道,寧波鼓樓工商所經檢隊相關負責人日前稱,該所認為寶潔公司旗下品牌“潘婷”洗發水、“海飛絲”洗發水、“舒膚佳”香皂和“佳潔士”牙膏等四種產品都涉嫌虛假宣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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