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條碼違規下月開罰 處罰標準為1000元至1萬元,條碼是否合格消費者上網可查
本報訊 (記者 李雅瓊) 你有沒有注意過,在購物結賬時收銀員用掃描器掃描的標識條形碼是否符合標準?現在,只要將商品的條形碼輸入條形碼查詢網站,就可以了解到你所購買商品的具體信息。而出售條形碼不合格商品的商家,從7月1日開始將依據《廣東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這是記者昨日從省質監局得到的消息。
昨日,省質監局稽查總隊、市、區質監局對廣州市內包括好又多、島內價、易初蓮花(萬客隆)、新一佳、安南大藥房等6家大中型商貿市場、超市實施商品條碼管理進行檢查,檢查的產品涵蓋了食品、酒、飲料、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兒童玩具、家用電器等必須標注商品條碼的預包裝產品,重點檢查生產廠家是否未按規定標注商品條碼,流通商家是否存在以商品條碼名義向供貨方收取進店費、上架費、信息處理費,其他單位和個人是否使用未經注冊或者過期的廠家識別代碼以及相應商品條碼或偽造、冒用他人商品條碼等。
昨天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部分企業用在工商部門注冊的組織機構代碼代替條形碼;一些商品未標注條形碼,情況比較嚴重的商品類別有藥品、玩具、家電,部分進口藥和省內藥廠生產的中成藥不符合要求的尤其多;還有一些商家不按國家標準使用店內碼,部分條形碼印刷不合格,導致誤讀、拒讀率很高,給消費者帶來不便。
省質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廣東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自今年3月1日開始實施,質監部門將逐步開展條碼執法工作,對于現階段檢查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整改跟蹤。7月1日后,質監部門將全面開展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對違法行為人可處1000元至1萬元罰款。消費者可登錄條形碼查詢網址www.ancc.org.cn 和www.gdsc.net.cn 查詢所買商品的條形碼,如果發現商品的條形碼不合格可向質監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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