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再次強調不退貨 消協認為企業沒有履行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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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7日 02:47 北京娛樂信報 | ||||||||||
昨天,雀巢公司再次口頭強調了“不退貨”的原則。中消協及法律界有關人士對此表示“這限制了消費者退貨賠償的權利,是一種沒有完全履行其應承擔的責任的行為”。 雀巢公司 不退貨是因為“產品安全”
記者昨天從雀巢公司的咨詢熱線了解到,如果消費者購買了雀巢金牌成長3+奶粉后,不用憑購物小票,只需提供空包裝,打個電話即可得到雀巢公司的直接上門換貨服務。 雀巢服務熱線工作人員介紹,消費者現在只需撥打熱線010-64381166,留下聯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在10-15天之內,雀巢將直接上門提供換貨服務。此次換貨不需要提供購物小票,只要有雀巢金牌成長3+奶粉的外包裝,哪怕是空桶空袋也可以換貨。 “我們認為換貨是目前效率最高也是最好的解決方案”,雀巢公司公關部有關負責人說,之所以不退貨,則是因為“產品本身是安全的,不會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即使消費者不換貨,也是完全可以繼續放心食用的。 中消協 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換貨 對此,中消協消費指導部主任王前虎指出,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產品一旦經檢驗證明不合格的,生產廠家應該主動召回或實行退換貨制度。如果有消費者在換貨時提出退貨要求,雀巢公司的工作人員應該為消費者辦理。 律師協會 “只換不退”是企業逃避責任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邱寶昌律師則認為,雀巢“只換不退”是沒有完全履行它應該承擔的責任。雀巢生產銷售了經檢測不合格的奶粉,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主張是退、換貨或提出雙倍賠償要求的權利,(雀巢公司)不能單憑一紙道歉聲明,就限制消費者退貨賠償的權利,這是沒有完全履行其應承擔的責任。” 邱寶昌還認為,國家行政部門應該對其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并公示。 信報記者 革繼勝 實習記者 王蓓蓓 新聞回放 5月27日 雀巢奶粉被曝碘含量超標。 5月30日 雀巢早知道奶粉有問題,中消協曾給雀巢15天時間說明情況,但雀巢并未及時警示消費者。 5月31日 工商部門公布雀巢牌奶粉碘超標,部分超市下架“雀巢3+”。 6月1日 就雀巢公司“對其明知奶粉有問題仍然任其上市銷售、且不能自圓其說”的行為,中消協指責“企業不能自圓其說”,表示將視情況介入調查并全力支持消費者起訴雀巢公司。 6月6日 被曝產品有問題后雀巢公司首次發表聲明,消費者可憑單據到購買地點換貨,同時聲明不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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