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強生嬰兒化妝品產品 衛生部的通報應更詳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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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8日 14:46 法制晚報 | |||||||||
日前,針對廣為受人關注的“強生嬰兒化妝品含有不適宜嬰兒使用成分”的報道,作為公共衛生管理機構的衛生部終于走上前臺發出了“權威”的聲音:并未發現強生公司違法。 然而,就筆者看來,衛生部的通報過于簡略,不夠詳盡,不能讓公眾充分了解到相關情況。
據3月17日新華社的報道,印度馬哈拉施特拉邦食品與藥物管理部門通過測試在強生嬰兒油中發現液體石蠟油,這對嬰兒有害。對此,強生公司已于15日接到通知,必須撤銷這些產品上的“嬰兒使用”標志,否則產品將在馬哈拉施特拉邦禁售。而現在衛生部稱與印度主管部門取得了聯系,了解了相關情況,并作出了完全與印度官方不同的結論。那么,衛生部了解到了什么情況?印度官方現在不認為含石蠟油的強生嬰兒潤膚油對嬰兒有害了嗎?衛生部是與印度具體哪一個主管部門取得的聯系呢? 另外,通報還稱,據專家介紹,截至目前,科學研究尚未發現液體石蠟本身能夠致癌。那么,這個專家是誰?他是哪一方面的專家? 對上述問題,衛生部的通報均未說明,實在是讓人遺憾,容易給人留下想象的“空間”。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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