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魚1:1:1被告欺詐 法院認為倡導非誤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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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6日 10:52 新華網 | ||||||||
新華網上海3月16日電 (楊金志、丁慧)“1:1:1”,這是金龍魚牌食用調和油在廣告中經常使用的詞句。最近,一名消費者狀告其生產商嘉里糧油工業有限公司,理由是這種調和油的三種脂肪酸比例并未達到“1:1:1”。不過,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嘉里公司已經明白表示是在“倡導”這個比例,并不存在誤導消費者。 去年9月11日,上海的項先生在上海農工商超市購買了一瓶由嘉里糧油工業有限公司生
嘉里公司則表示,廣告宣傳中陳述的“三大權威機構對三種膳食脂肪酸比例為1:1:1”,確有實據,而且廣告或包裝上均未稱 “金龍魚”調和油完全符合該比例,寫明“金龍魚倡導膳食脂肪酸完美比例”,其要清楚表達的意圖是一種膳食理念。產品的包裝上列有營養資料表,明確寫明其實際0.27:1:1的比例。因此不屬虛假廣告,也不構成對消費者的誤導。 法院審理查明,在項先生購買的“金龍魚”產品的瓶頸及瓶身標牌上注有“金龍魚倡導膳食脂肪酸完美比例”“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中國營養學會CNS三大權威機構建議:在膳食總脂肪酸供能降低至30%的前提下,三種膳食脂肪酸的供能分別為10%,即推薦值為1:1:1”“金龍魚第二代調和油才有的獨特配方,調制成功0.27:1:1的比例,有助于人體達到1:1:1的膳食脂肪酸完美比例”等字樣。“金龍魚”調和油的電視廣告中,其畫外音涉及食用油的語言為“金龍魚第二代調和油,倡導1:1:1黃金營養比例”,但其畫面、文字中表明了該款食用油三種膳食脂肪酸比例為0.27:1:1。另外,由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具名的《糧油膳食對人體的營養》專業咨詢報告中,推薦膳食油脂中三種脂肪酸的比例為1:1:1。中國營養學會也出具說明,“建議三種脂肪酸(飽和脂肪酸、單不飽和脂肪酸、多不飽和脂肪酸)的供能分別各占1/3,即1:1:1。這一比例符合《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法院認為,三大組織的咨詢報告及說明,證明了三大組織推薦或建議三種脂肪酸比例為1:1:1,嘉里公司的宣傳非空穴來風。在“金龍魚”食用調和油的廣告及外包裝上,未發現有圖案或字樣明示或暗示該產品具備該比例,而是強調嘉里公司“倡導”脂肪酸達到1:1:1這一完美比例。閱讀產品廣告及包裝上的說明后,便能準確理解、知悉“1:1:1”系三大組織推薦比例,而非產品本身所具有的比例。同時,嘉里公司在金龍魚產品的廣告及外包裝上均明確標示了該產品達到的脂肪酸比例為:0.27:1:1,客觀上也不會使消費者知悉其購買商品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受損。嘉里公司并無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存在,主觀上無過錯,行為不違法,項先生沒有損害事實的存在,遂判決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