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標價”:名存實亡?
藍色表示明碼實價,黃色表示明碼降價,紅色表示可以議價。本市推行三色標價簽已4年,但記者近日在市場上采訪發現,這一制度遭遇“信任危機”。
【目擊】明碼實價還價不誤
宜山路某品牌燈飾店里的吊燈一律用藍色實價標簽,標價從300元到6000元不等。一名女顧客看中一只標價2750元的吊燈,一番討價還價后,以900元成交。幾分鐘后,一對老夫婦光顧,看中一款價格相近的同類吊燈,最終卻付了1550元。記者問營業員:“既然是實價標簽,為啥還虛抬價格?”對方解釋:許多消費者“無折不買”,不給還價,生意做不成。
記者發現,胡亂使用三色標價簽的商家不在少數。在一家掛著“誠信企業”招牌的商場里,某品牌大衣的降價標簽上寫明:“原價2980元,現價580元。”記者到該品牌其他專賣店詢問,才得知該款大衣從未賣過2980元的高價。
【調查】信以為真吃“啞巴虧”
記者隨機調查了40名不同年齡層次的市民。結果21名市民表示,從不對商品標簽的種類加以辨別,還有19名市民表示知道三色標價簽。不過,當其中幾位市民得知“實價標簽”也能還價后,不禁詫異:我們“老實人”豈不是吃虧了?
大學生小趙告訴記者:“我不相信有實價商品,大商場里的品牌服飾至少可以砍價5%,小店就更不用說了。”
相反,黃老伯曾經對三色標價簽很信任。前不久,他在某家電商城的低價區買下一臺貼著藍色標簽的自動粉碎機,以為購買實價標簽商品總錯不了。沒想到,3天后他意外看到,一模一樣的商品以對折出售。他提出退貨,營業員卻說:“促銷前能打八折,是你自己當時不還價,我們最多只能退給你原價的20%。”
【說法】“名存實亡”有損權威
業內人士介紹,2001年6月,市物價局出臺《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實施辦法》,初衷是讓消費者省時省力明白消費,同時商家也可降低交易時間成本。但目前市場上確實存在標價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一方面消費者對三色標價簽不信任,另一方面一些商家執行這一制度不自覺,而物價管理部門由于人力物力有限,難以進行有效的監督,這就導致三色標價簽名存實亡。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弘認為,從目前情況看,三色標價簽難以有效控制商家虛抬價格現象,它的繼續存在有損規則制定機關和規則本身的權威性。“對政府部門來說,與其繼續實行這一名存實亡的制度,不如把有限的人力物力用于加強對公民合理消費意識、商家誠信意識的指導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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