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烹協支持餐飲業收開瓶費 消協發出不同聲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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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9日 03:44 北京晨報 | |||||||||
消協發出不同聲音,收開瓶費“行規”無效 新聞背景 3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餐飲業行規行約試行》明確規定:餐飲企業可以謝絕消費者自帶酒水和食品進入餐廳享用;有權對消費者自帶的酒水和食品收取適當的服務費。該
7日,中國烹飪協會公開發表意見,支持餐飲企業收取開瓶費的做法,喧囂一時的開瓶費問題再度升級。 交鋒.服務 自愿還是強制 律師觀點:餐館服務不能強制,酒水服務成本不成立 昨天,記者采訪了多位律師,征求了他們對中國烹飪協會提出的四條具體意見的看法。岳成律師事務所的丁律師說,作為一個行業協會出臺類似意見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新開律師事務所的李律師則與記者一起,對四條意見進行了逐條分析。 中烹協意見:餐飲企業為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成本必然要按一定原則分攤到消費者的消費實物上,包括菜品和酒水,消費者消費自帶酒水和餐飲企業提供的酒水均享受了這些服務,同樣消耗了企業服務成本費用。餐飲企業對自帶酒水和食品的消費者適當收取服務費是合理的。 律師反駁:人們去餐館吃飯享受服務是雙方性質的,不能強制,自帶酒水完全可以由自己動手操作,酒水服務成本本身是不成立的。此外,顧客到餐館吃飯享受到的服務應是一體的,不應另立名目再收取費用,“與之類似,服務員替顧客掛衣服是不是也應收費?” 交鋒.收費 自定還是協商 律師觀點:應按《合同法》相關規定征得對方同意 中烹協意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餐飲業的服務收費全部由企業自主定價,實行市場調節。消費者自帶酒水在餐飲企業中享用,服務費用的收取與否和收取多少應由企業自主決定。如果要收取,必須按規定明碼標價,并在醒目位置標明,讓消費者明悉,收費額要適當。將這一做法以行規行約形式推出,有利于餐飲企業接受廣大消費者的監督,有利于餐飲企業與消費者之間履行合法的權利與義務,這種做法其他一些地區已有先例。 律師反駁:餐館經營者訂立新的收費項目實際上就是在制定合同條款,按照《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內容必須提前告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非一方能夠完全決定的。 交鋒.初衷 責任還是借口 律師觀點:是否承擔責任須由司法部門認定 中烹協意見:餐飲企業在為社會提供服務的同時,還具有提供安全衛生食品的責任,對所有到本企業進餐的消費者飲食安全負有責任,企業對所有購進和制作產品要全部進行嚴格的檢驗才能出售,顧客自帶酒水及食品無法確保其安全衛生,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僅危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餐飲企業也將為此承擔本不應發生的責任。謝絕消費者自帶酒水和食品進入餐廳享用是保護企業和保護消費者安全的必要措施之一。 律師反駁:上述說法是在找借口。顧客在餐館就餐后出現問題,餐館是否承擔責任須由司法部門認定。“是你提供的食品和服務導致顧客出現問題,才會承擔法律責任!” 交鋒.推廣 靈活還是心虛 律師觀點:反映出協會支持餐館收開瓶費的底氣不足 中烹協意見:餐飲企業是服務性行業,為顧客提供優質服務是經營之本,拒絕消費者自帶酒水和食品,對消費者自帶酒水和食品收取適當服務費可能暫時還不能為部分消費者認同,并可能會因此而引起一些矛盾和糾紛,餐飲企業應積極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并采取靈活措施妥善解決此類矛盾與糾紛,為創造和諧社會環境作出貢獻。 律師反駁:上述說法反映出了協會支持餐館收取開瓶費的底氣不足,“如果有充足的法律依據的話,可以立即推廣開來。” 晨報記者 李晨光 發改委表態 必須明碼標價 在醒目位置標示,否則消費者可投訴 記者昨天咨詢了北京市發改委。發改委一工作人員介紹,有關開瓶費問題,他們做過專門調研,還了解了國外的情況!皣獾牟宛^也有此項收費,不過都是高級餐館。中低檔的一般沒有此項收費!” 該工作人員說,2003年國家公布了新的價格(收費)管理目錄,飲食業不在其中,目前飲食業的服務收費由企業自主定價,實行市場調節。但飲食企業在制定商品具體價格時,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明碼標價的規定,要在醒目位置標明品種的名稱、用料及數量、銷售單價等項目,并杜絕欺詐宰客行為,否則消費者可以到物價部門投訴。 晨報記者 李晨光 消協態度 此“行規”無效 收取開瓶費將候選消費者十大憋屈事件 在去年北京市消協點評的幾大霸王條款中,餐館“謝絕自帶酒水”就是其中的一項。市消協副秘書長張明此前在接受采訪時明確表示,“酒樓謝絕自帶酒水的背后其實是通過強制消費,從廣大消費者身上牟取暴利。這種所謂的‘行規’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限制了消費者的消費自由! 中消協副秘書長武高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重申,“行規”不能違背法律法規,謝絕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之類的店堂告示沒有法律授權,對消費者沒有法律效力,所以應視為無效。此類行規是以盈利為目的制定的非價格措施或價外價措施,涉嫌違反《消法》、《價格法》等相關法規。以行業協會的名義出臺這樣的行規、意見,涉嫌針對消費者利益搞對付消費者的聯盟,這本身就涉嫌違法。另外,中烹協的做法也給了餐飲業經營者不適當的引導。他同時透露,餐飲業收取酒水開瓶費將候選消費者十大憋屈事件。晨報記者 李晨光 杜娟 ●鏈接.調查 八成餐館收開瓶費 “去你們那兒吃飯能自個兒帶酒嗎?”記者佯裝客人問,“不行!”服務員斬釘截鐵地回答!安恍?給開瓶費也不行嗎?”記者“讓步”道,“那行,白酒最少150元,紅酒最少100元,酒越好收費越高!”服務員的語氣立刻溫柔了許多。以上的對話發生在昨天下午,是記者對京城一高檔川菜館關于開瓶費的調查。 記者發現,京城大大方方迎接抱酒瓶子進館子的客人的餐館十分罕見。據不完全統計,只有20%左右,但如上述館子的高收費也實在不多,大多收取酒價的15%。喝的是自家酒,開瓶蓋兒一是大可以自己來,用不著服務員招待;二是即便力圖享受一把,開瓶倒酒的活兒由他人伺候,但是這服務錢也忒貴了點。“這錢也不是餐館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吧?”市民老劉對這件事兒特有看法,與他持同樣觀點的市民不在少數。記者從市消協獲悉,逢年過節等外出吃飯高峰時期,投訴電話反映這個問題的總是很多,“每天能接到40個左右的電話吧!”接線員告訴記者。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由于市場競爭的加劇,餐飲業的飯菜贏利點在減弱,酒水的銷售承擔著大量利潤來源。“我們一半的贏利得靠賣酒水掙出來的!”一餐館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顧客紛紛帶著超市里買來的低價酒來餐館消費,老板不愁才是怪事兒。晨報記者 李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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